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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5年09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就省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情况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省国资委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

省国资委自 2003年11月挂牌成立,一年半来,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牢牢把握出资人的职责定位,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努力搭框架,建制度,立规范,抓重点,促发展,保稳定,在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重组中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加快重点企业整合重组,促进经济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大力推进重点企业的改革重组,推动我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省政府确定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23家,其中,19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现已 完成了4家重组,正在进行5家改制重组,1家进行清算;拟对4家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实行授权管理。同时,新组建了7家企业。经过有进有退的调整, 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将调整为18家。

重点企业的改制重组,充分发挥了国有资本的吸引和带动作用,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了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汽车项目重组促进了一汽集团参与推动我省汽车产业的新一轮扩张;省电力公司加入南方电网的重组启动了我省与大陆输电联网工程,重组中通过转让中海能源、大广坝水电、洋浦电厂等股权,分别引进了华能集团、国电集团、中海油在海南加大电力和其他领域的投资;八所港重组引进了中海油 3亿多元投资,推进八所港改扩建工程,加快了东方化工城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琼北三港重组中整合了海口港集团公司与省海运总公司资产,进一步整合马村港资源,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经营,重组后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实现利润3414万元,同比增长1.1倍,正在引进中远集团合作建设新的海南中心枢纽港区。海钢公司、省汽运总公司、华顺公司等正在抓紧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进行改制重组中。

重点企业重组推动了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实现了保值增值,通过盘活存量回收资金,增强了省政府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财力。到今年 6月,已完成我省重大国有产权转让4宗共收入资金13.93亿元,比账面净资产增值6.73亿元,增值率达93.5%。省政府安排其中部分资金再投资于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启动大广坝水利电力二期工程建设,组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进而重组洋浦土地开发公司,进一步增强我省国有经济的实力,增强全省经济发展的后劲。

通过有进有退的调整,发挥了国有资本在支柱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的作用,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新组建了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构建我省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融资平台;组建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建设我省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的统一开放的交易平台;整合海南省咨询投资公司,为我省重大建设项目决策及其实施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组建海南水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大广坝二期工程建设和全省水电资源统筹开发的重任;组建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促进把港航业做强做大成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组建海南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整合文化领域国有资产,引进中国有线集团投资 建设我省数字化电视网络工程;组建海南 高强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司法系统实业资产。另一方面,将省燃化总公司整合并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对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进行清算,对省开发建设总公司、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进行全面改制退出国有。

  (二)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实现保值增值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 23家企业家底,为加强和规范监管打下了基础。经清查,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8家国有独资企业及其209家下属企业在200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96.21亿元,净资产46.44亿元,其中省属国有资产45.92亿元。加上5家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3家企业合计总资产542.5亿元,净资产154.03亿元,其中省属国有资产63.85亿元(以上均不包括原电力公司并入南方电网的约30亿元净资产)。对省直党政机关移交管理的180多家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也在开展中。同时,切实抓好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等工作,强化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通过预算管理、考核评价、薪酬分配等制度创新,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初步形成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中心,抓好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治理。一是加强了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在全面加强委托中介机构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资产总量大、问题多的企业交由省审计厅进行政府审计,今年将审计 8家重点企业。同时,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和年度定期检查,较好发挥了财务监督的作用。建立了对重点监管企业经营情况的月报监测制度,加强了事中监督。建立国资委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企业改制、产权交易、采购营销、工程项目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严肃查处了原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吴清连等渎职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去年共立案7宗,结案5宗,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二是发挥海南产权交易所的作用,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海南产权交易所去年底成立运作以来,初步实现了我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全部进场的目标,今年上半年挂牌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共28宗,已完成交易8宗,成交金额11.67亿元,比资产评估价值高出10.7%,有效防止产权交易和资产处置环节的资产流失现象。三是以完善董事会制度为核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重点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订国有企业治理准则,在国有独资企业试行董事会制度,发挥董事会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作用;制订财务总监委派办法,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公司章程的起草、审核和批准制度,依法清理、修改不规范的公司章程,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四是完善企业国有产权代表管理。克服以往对非控股企业疏于管理的现象,加强了对国有股权的基础管理,对美兰机场、粤海铁路等参股企业重新选派了董事、监事人员,落实和强化产权代表对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及时把握公司经营动态,正确表达国有出资人的主张,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在加强和规范监管中 企业 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2004年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3家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04.9%,其中19家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4.48亿元,比上年增长34.78%;实现利润总额由上年的亏损1.77亿元,扭转为盈利3.08亿元。 23家企业年度缴纳税收共7.41亿元。 今年上半年,重组后的17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5.4亿元,同比增长23.7%;实现利润总额2.6亿元,同比增长99.7%。参股企业中,除粤海铁路亏损外,海南航空、一汽海马、美兰机场、八所港的经营效益都有新的提高。

(三) 全面推进中小企业改制,在有序退出中保障职工权益

在加快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改制重组的同时,以省属行业总公司整体改制为重点,全面推进省属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使大部分国有中小企业从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国有或退出市场。在企业重组和改制中,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在制定改制重组方案中把保障职工利益摆在首位,确保职工在改革中受益,使改制重组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八所港重组充分调动了企业领导人员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不把一名职工简单推向社会,全港2824名职工(其中离退休职工980人),除了216名职工在剥离学校医院中移交东方市政府管理、享受地方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外,其余整体进入新公司,通过发展,逐步建立新机制,用多种形式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充分就业。叉河水泥厂破产中,原则上争取每户职工家庭有一人在新企业重新上岗,共安排300多人工作,工资收入比原来提高一倍,保障了职工家庭的生活。目前省国资委已批准改制立项进入实施的企业78家,其中已完成关闭破产企业28家,涉及资产9.4亿元,负债16.7亿元,安置职工3737人;完成改制重组22家,涉及资产8.9亿元,负债7.8亿元,安置职工1241人。经调查省直各厅局所属企业共280多家,已列入移交省国资委范围的有186家(其中有报表的企业资产总计60.75亿元,负债总额53.60亿元,所有者权益7.15亿元,职工总人数2.3万人),移交后通过授权运营、委托管理等方式交由重点监管企业和托管公司管理,分类开展了资产整合和改制重组。其余近100家企业大多名存实亡,暂不进行移交,由省国资委会同原主管部门就地清理。 在此基础上,省国资委提出了《2005年省属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机构和责任目标,今年计划实施116家省属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关闭、破产,包括省粮食、二轻、医药、纺织、海洋渔业、建筑等6大行业总公司系统的85家企业,以及31家企业个案,涉及账面资产总额35.7亿元,负债总额38.5亿元,职工总人数1.6万人,其中在职1.1万人,离退休5000人。争取年内完成一半左右。

(四)协调处理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维护社会稳定

省国资委成立以后,针对有关国有企业的群众信访比较集中的情况,设立了信访处,建立了委领导接访日制度,抽调干部特别是新提拔的处室领导干部轮流接访,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也锻炼了干部,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维护省政府及各部门的正常行政秩序。仅今年上半年,共接群众来访 131批、581人次,其中集体上访7批、301人次;接群众来信156封、3152人次。据初步统计,已办结信访件118宗,其中来访件86宗,来信件32宗。同时,运用产权管理和资本运作手段,调解和处理我省经济建设中的若干遗留纠纷,如美兰机场建设征地欠款纠纷案、东方示范牧场与周边农村土地纠纷案等。建立了维稳工作机制,派出工作小组重点跟踪处理叉河水泥厂、六合大厦、海洋渔业总公司等20多家企业的稳定问题,在逐步处理、有效化解一批历史遗留纠纷的同时,防止在改制重组中引发新的不稳定事态,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二、当前遇到的主要问题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各种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更加突出,利益调整更加敏感,加大了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困难和风险。当前遇到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仍然缓慢,进展比较滞后。 我省目前还有大量国有中小企业没有实施改制,许多企业需要退出国有和退出市场。省国资委成立一年多来,虽然做了很大努力,但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 2007年底全面完成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任务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其中,既有主观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职工社保等欠账严重而我省地方财力又比较薄弱的现实困难。因此,我省还需要强调统一认识,创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宽松的舆论环境,理解、鼓励和支持国资机构及企业负责人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同时, 需要多方筹集改革成本,落实职工安置、债务重组、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等工作。

二是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国资委努力探索正确处理好加强监管与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关系,但规范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治理的一些办法、手段仍在试点中,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信息不对称、监督滞后的问题仍较突出。具体工作中,对企业发展规划、对外投资、对外合作等的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有的企业违规担保、投资失误、管理不善等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相当部分中小国有企业还有待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一些移交企业领导班子不健全,缺乏约束机制,财务管理混乱,有的企业领导人以公养私。市县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还有待理顺。

三是国有企业改革仍缺乏配套政策措施。目前各部门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仍存在不配套,程序较多,落实困难等问题,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需要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配套 。特别是对企业改革过程中反映比较突出的劳动关系清理、养老金补差、住房补贴以及拖欠工资、生活费、集资款、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问题的处理办法,需要由有关部门下文明确具体的落实办法,统一政策,便于操作和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省国资委在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站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海南的高度,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一五计划的方针为指导,以抓好保持先进性教育为动力,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继续抓好重大重组发展项目的同时,一手下力气加快中小企业改制退出工作,全面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有效遏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化解企业不稳定因素;另一手力争在国有资产监管、公司治理和企业家人才建设等一些关键环节完善制度规范和实现创新,不断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 继续完成一批重大项目的重组和产权转让,加快推进新一轮企业重组。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突破,加快完成海南钢铁公司重组、海南汽车运输总公司重组、金元控股资产处置等项目。充分发挥重组效应,以新组建的企业为龙头,加快水利、港口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新一轮重组的项目,推进洋浦土地开发公司重组、琼苑宾馆重组,研究整合交通行业资产,提出组建海南交通控股公司方案,研究整合旅游资产和资源,提出组建海南旅游控股公司的方案。

(二)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进一步理顺国资监管体制。按照先管住、再改革,先清理、再整合的原则,以授权经营和委托管理为手段,对从省直各部门接收的大量国有中小企业进行分类处置,形成国资委对重点企业和托管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实施监管,授权或委托重点企业和托管公司对大量中小企业实施监管的国资监管和营运新体系。二是全面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发挥董事会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作用,引入独立董事试点,实行董事会与经理层的适当分离,明确其不同责权。进一步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总结国有企业稽察特派员制度和监事会制度的经验,把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培训,明确董事、财务总监、监事的职责和执业程序。落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在深化企业财权、物权、事权和用人权改革中加强效能监察,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制度和防范风险内控机制。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管理,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继续探索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资产经营责任制、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制度创新,在管住、规范的基础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海南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三)积极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努力扭转我省国有企业改革滞后的局面。坚持改革成本能自我平衡的优先改制、社会矛盾突出的优先处理和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量力而行、重点突破的方针,积极稳妥地推进省属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形成国有资本有序退出的通道。以行业总公司为主体,推动行业企业的整体改制退出;调动移交企业原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从多方面为移交企业的整合和改制创造好的条件;发挥托管公司的作用,加快其他中小企业的改制工作。加强与财政、税收、人劳保障部门的协作,多渠道筹集企业改革成本,完善改革的配套政策并抓好落实。以海钢、海口港、牛路岭电站等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加快做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

(四)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实现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和优秀人才集中。把经营管理的人才培养选拔放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战略高度,作为有效管理国有资产的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配置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继续调整和充实企业领导班子。一是 根据省属企业的改革重组规划,同步推进现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重新组合, 拟对整合做强、资产管理和改制退出三类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区别管理,实现优质资产向优势企业和优秀人才的集中,并保证关闭破产企业中顾全大局、勇于改革、善于改革的领导人员得到适当安排。对一些不称职、不作为的企业领导人员果断及时进行调整,对存在以权谋私问题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查实后坚决依法依纪处理。二是 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加大市场选聘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 对新任的部分企业经营管理成员实行试用期和任期制,试行聘用各厅局退休领导人员和有关专家担任独立董事。三是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方法,在全面推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以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结果为核心,兼顾其他方面的表现,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及时记录各种渠道反映的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经济责任审计、信用和法纪表现、薪酬状况、资质测试与认定、学习培训等情况和有关评价意见,建立动态的管理体系。四是建立在职企业领导和后备干部人才库,定期分批组织开展培训和资质评定等工作。通过几方面的努力,力争一两年内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不同于党政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机制,让优秀的企业家能脱颖而出。

同时, 结合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企业党的建设,解决在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企业党建工作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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