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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2017年5月31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作者 :海南省财政厅厅长 刘平治编辑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1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7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债券额度19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4亿元,专项债券120亿元。根据《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新增债券收支纳入本地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其中,一般债券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受省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以审查。

一、新增债券安排原则

(一)严格方向。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新增债券资金只能安排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二)综合统筹。综合考虑省本级和市县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新增债券资金分配着重向市县倾斜;同时,结合市县经济总量、财力状况、债务风险、存量资金规模、支出进度以及项目需求,确定不同市县间债券规模。

(三)保障重点。债券资金优先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主要用于保障田字型高速公路、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六大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在建项目及其他重点民生项目。

二、新增债券安排建议

(一)总体安排情况。2017年纳入预算调整新增债券额度共计194亿元。按举借主体分类,省级直接举借5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7亿元,专项债券30亿元),约占30%;转贷市县13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7亿元,专项债券90亿元),约占70%。其中,省级举借资金按用途分类,教育支出4.57亿元,占8%;文化体育支出4500万元,占0.8%;医疗卫生支出1.58亿元,占2.8%;城乡社区支出8亿元,占14%;交通运输支出42.4亿元,占74.4%。

(二)省本级债券项目安排情况。拟安排省本级举债项目19个,共计57亿元。具体如下:

1. 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个共计35.4亿元。主要包括:

(1)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六大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7.8亿元。

(2)万宁至洋浦高速公路8亿元。

(3)琼中至乐东高速公路6亿元。

(4)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1亿元。

(5)铺前大桥1亿元。

(6)昌洒至铺前滨海旅游公路6000万元。

(7)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白莲至龙桥段及S82联络线改扩建工程6000万元。

(8)定海大桥海口连接线项目4000万元。

2. 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9个共计6.6亿元。主要包括:

(1)海南大学紫荆学生公寓2号楼项目4000万元。

(2)海南师范大学基本建设资金8000万元。其中,桂林洋校区主校道5000万元、图书馆1300万元、开闭所配电及外线工程700万元、综合教学楼1000万元。

(3)热带海洋学院基本建设资金2.67亿元。其中,学生第二食堂1900万元,海洋人文社科大楼1400万元,东盟合作教育综合楼3400万元,专家公寓楼4400万元,科研综合大楼4300万元,大学生活动中心5100万元,南海历史与文博教学实训大楼3400万元,艺术教学楼和艺术教学排演中心1000万元,国际教育与学术交流中心大楼1800万元。

(4)海南医学院综合教育大楼项目4500万元。

(5)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第16、17栋学生公寓楼项目2500万元。

(6)省博物馆二期陈列展览及配套工程4500万元。

(7)海南省东部精神卫生中心项目4000万元。

(8)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门急诊大楼项目3000万元。

(9)省儿童医院建设项目8800万元。

3. 安排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基础设施建设7亿元。其中,琼海市5亿元,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亿元。

4. 安排转贷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8亿元,由其负责还本付息。其中,文昌木兰湾省级土地储备项目5.7亿元,屯昌屯城镇城北新区省级土地储备项目1亿元,乐东滨海旅游度假区省级土地储备项目0.9亿元,高速公路(琼海)省级土地储备项目0.4亿元。

(三)转贷市县额度安排情况。转贷市县新增债券额度137亿元按照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在市县间分配,即先按因素法计算分配,主要分配因素包括市县经济总量和总人口系数(权重为15%,正向指标)、债务安全系数(权重为20%,正向指标)、综合财力及增长系数(权重为20%,正向指标)、存量资金系数(权重为25%,逆向指标)以及财政支出进度系数(权重为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8%,债券资金支出进度12%,正向指标);再按照“市县项目资金需求和债券分配额度谁低就低”的原则以及市县项目资金需求情况进行调整。

根据测算结果,结合市县申报项目情况,建议各市县转贷额度为:海口15.8亿元、琼海15.6亿元、三亚12.9亿元、儋州12.4亿元、澄迈9亿元、临高8.9亿元、乐东8.6亿元、文昌8.1亿元、琼中7.5亿元、万宁7.4亿元、东方7.3亿元、定安7.1亿元、昌江4.5亿元、白沙4.3亿元、屯昌3.6亿元、保亭2.6亿元、五指山1.4亿元。

各市县可根据省级转贷额度自主安排具体项目,将债券资金用于前期工作充分、资金到位即可形成支出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项目。

三、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一)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调整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16.9亿元,增加74亿元(与年初预算数比较,下同)。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亿元,保持不变;债务收入309.9亿元,增加74亿元;转移性收入686亿元,保持不变。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16.9亿元,增加7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9亿元,增加9.2亿元(其中,教育支出增加4.57亿元,文化体育支出增加45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增加1.5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2.3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支出842.7亿元,增加64.8亿元。

(二)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调整后,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74.2亿元,增加120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1亿元,保持不变;债务收入190.4亿元,增加120亿元;转移性收入22.7亿元,保持不变。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74.2亿元,增加120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5亿元,增加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2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支出197.5亿元,增加95亿元。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债券类型分配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17〕36号),2017年财政部下达我省专项债券120亿元,其中,政府收费公路建设专项债券20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0亿元。政府收费公路建设专项债券单独指定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和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六大工程。

同时,根据规定,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只能用于土地储备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情况,除省本级和琼海外,其他市县基本上没有申报土地储备项目需求。经与财政部预算司沟通,我省可在下半年向财政部提出额度调整申请,财政部将根据全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使用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在转贷市县新增债券额度内单独指定各市县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其中,琼海10亿元、海口8亿元、儋州3亿元、三亚2亿元、定安2亿元、文昌1亿元、万宁1亿元、东方1亿元、澄迈1亿元、临高1亿元、乐东1亿元、琼中1亿元。届时,如财政部批准调整,则由市县按照专项债券管理规定统筹用于项目建设;如无法调整,则由市县根据本地区土地储备项目需求情况进行动用,没有需求则不动用。省财政将根据实际动用规模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二)债务限额余额情况。截至2016年底,我省政府债务余额1560亿元,加上今年纳入预算调整的新增债券194亿元发行后,我省政府债务余额1754亿元,低于2017年债务限额1834.3亿元,总体债务规模仍处于安全、可控的范围之内。根据规定,一般债券主要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十二个重点产业的发展,美好新海南建设的不断推进,我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以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为主体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将保持平稳增长,完全可以满足新增债券资金的本息偿还需要。

(三)置换债券分配情况。根据财政部政策,各地在三年过渡期内,将非债券类政府性债务全部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券,如果无法完全置换,将相应扣减债务限额。2017年全省第一批置换债券需求305.96亿元,其中,偿还到期债务92.22亿元,置换未到期高成本债务213.74亿元。实际置换工作中,如果与债权人谈判顺利,需要更多的置换债券用于置换高成本的存量债务,我省还可向财政部申请调增置换债券额度。

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159号),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后,由于政府债券规模有限,为保障地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财政部给予我省后续融资额度29亿元,通过发行置换债券用于地下综合管廊、农网改造、水利建设等方面。2016年已动用10亿元,目前尚余19亿元额度未使用。经向财政部了解,该额度如不使用将被财政部收回。考虑到2017年全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且发行债券利率较低,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支持市县建设发展,参照去年做法,此次拟全部动用剩余的19亿元后续融资额度,通过发行置换债券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和水利建设。根据规定,置换债券发行使用不需进行预算调整,省政府批准后,将与新增债券一并择机发行。根据申报项目具体情况,后续融资额度主要安排省本级6500万元,用于大广坝水利水电二期(灌区)工程;转贷市县18.35亿元,具体由市县根据项目建设实际统筹用于管廊和水利建设项目。其中,海口5亿元、三亚4.65亿元、乐东2亿元、东方1.6亿元、文昌1.5亿元、儋州1亿元、定安1亿元、万宁0.9亿元、琼海0.7亿元。

(四)加强政府债券管理。我们将根据政府债券管理办法,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债券资金专项用于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及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严禁挤占挪用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和经常性项目。同时,根据海南省投资项目督查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加大债券项目督查考核力度,督促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2016年债券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全省新增债券184亿元(含2015年第二批35亿元),主要用于高速公路、红岭灌区、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脱贫攻坚、教育和医疗等民生项目。截至2017年3月底完成支出167.1亿元,支出进度90.8%。其中,省本级安排50.6亿元,完成支出47.9亿元,支出进度94.6%;市县合计安排133.4亿元,完成支出119.2亿元,支出进度89.4%。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第七次党代会确立了美好新海南的建设目标,194亿元新增债券项目的有效实施,对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拉动作用,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圆满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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