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之一)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29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之一)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一)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
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在最高法院和省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下,遵照省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坚持以邓小平 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运用省委巡视和最高法院司法巡查成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海南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8589件,审执结296179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74.41%和75.24%。其中,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74985件,审执结72575件,同比分别上升13.51%和14.59%;结案率96.79%,同比提高0.92个百分点;按审判一线法官计算,人均办案70件。高院本级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1141件,审执结30863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437.84%和477.42%。其中,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6448件,审执结6170件,同比分别上升3.6%和5.94%,结案率95.69%,同比提高2.42个百分点。全省法院及省高院2012年的结案率均创历史新高,未结案数分别比前一年下降8.9%和22.32%。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5507件,比前五年上升52.4%,判处罪犯3961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853人。2012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013件9951人,同比分别上升18.23%和19.36%。高院本级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1180件2832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7.69%和37.74%,其中2012年审结229件549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结上述案件16137件19840人。深入推进禁毒专项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178件9308人。坚持从严惩治腐败,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862件1256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43人。认真抓好大要案的审判工作,依法审结了海口市城建、税务系统受贿窝案、海棠湾诈骗贿赂窝案、东方“3.23事件”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到了省委的充分肯定。着力维护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592件852人。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对24名被告人宣告无罪,裁定准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58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5320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良好的19019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准确把握死刑政策,严格死刑案件的裁判标准,五年来死刑复核案件核准率在全国法院始终名列前茅。
(二)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2739件,标的额773.13亿元,分别比前五年上升77.82%和107.21%;其中2012年审结36226件,同比上升18.68%,标的额138.9亿元。高院本级审结1401件,标的额107.49亿元,分别比前五年上升63.86%和0.58%,其中2012年审结449件,标的额15.63亿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等传统民事案件26040件,促进家庭关系稳定、人际关系和睦;坚持保护劳动者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359件;审结房地产案件11398件,通过规范交易,支持诚信,制裁违约,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改制案件50件,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注意保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84件,并发布了《海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保护自主创新成果。审结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1487件,平等保护中外及港澳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海事海商案件834件,维护航运和贸易秩序,促进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2 为54.45%,比前五年提高11.3个百分点。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大力促进依法行政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7546件,比前五年上升45.73%,其中2012年审结1823件。高院本级五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1346件,比前五年上升60.24%,其中2012年审结284件。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对涉及土地征收、城建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案件,尽可能以协调方式解决争议,五年来经协调和解撤诉的一审行政案件占17.97%,同比提高5.11个百分点。审查非诉执行案件1986件,裁定准予执行1488件。认真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保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得到应有救济,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36件,决定赔偿70.75万元。建立了司法审查白皮书年度发布机制、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互动机制,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
(四)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努力 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年来,全省法院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通过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执行款物清理等活动,采取媒体曝光、悬赏举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有效破解了“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开始步入良性循环。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5020件,执结44133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4.24%和37.24%,执结率98.03%,同比提高2.14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237.35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46.08%。其中2012年执结案件11569件,执结标的额74.3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0.26%和64.94%;执结率92.88%,执行标的到位率55.49%,同比分别提高1.68个百分点和2.54个百分点。
(五)加强涉诉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
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通过“大接访”、院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等措施,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涉诉信访总量大幅下降,重要敏感时期无一例恶性上访事件和群体事件发生。五年来,全省法院处理的涉诉信访从上一个五年的189324件次下降到91027件次,其中2012年处理11289件次,同比下降23.56%。省委常委肖若海每年都带领高院领导深入基层巡回化解难案、骨头案,五年来共化解历史积案150余件,实现债权金额3亿余元,落实土地执行2000多亩。认真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坚持公开听证,依法纠错。五年来,共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7826件,同比上升39.73%,其中2012年审结1667件;经审查决定再审237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的0.11%。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026件,其中改判或部分改判413件。
(2013年1月29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