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15日
(第65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三个产业园区暂时变通实施部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试行)》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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