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高立法质量和强化监督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一、速度与质量并重 ,努力提高立法水平
1、立法决策要与改革和发展决策紧密结合。要从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充分行使全国人大赋予海南制定经济特区法规的授权。加大立法推进改革和发展的力度,善于用改革的精神和发展的思路解决立法中的问题,及时把改革发展的重要决策,以法规的形式肯定下来,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第一季度要召开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
2、认真落实我省1996年度立法计划,尽快制定和完善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转变企业机制和政府职能、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法规。继续实行"定任务、定班子、定时间、保质量"的立法工作"三定一保"责任制,争取今年完成20项法规的立法任务。
3、提高起草和审议法规草案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主动性,改进立法的协调工作。正确处理维护法制统一与体现海南特色的关系,防止不适当地照顾和迁就地方或部门的利益和权力。发挥部门、专家、学者及教学科研单位的作用,拓宽法规的起草渠道。在法规起草过程中,常委会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督促,注意协调沟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走群众路线。改进法规审议方式,完善立法工作程序,保证审议效率和法规质量的提高。
二、加大监督力度 ,重点做好对法律法规实施的检查监督
1、全面建立部门执法责任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常委会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第二季度在省级行政、司法机关中选择一二个单位进行建立部门执法责任制试点,取得经验后铺开。继续加强对市县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推进全省的依法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2、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今年除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安排全省的执法检查外,还要重点抓好我省地方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采取执法检查与法制宣传、代表评议、舆论监督、跟踪整改相结合,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执法情况汇报与抽查行政、司法机关部门执法结果相结合的办法。检查的内容和步骤要与全国人大的执法检查相配合,与各市县人大的执法检查相衔接,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实际效果上下功夫。
3、深化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要有重点地深化"两项评议"活动。第三季度,常委会要统一部署和制定方案,协调省、市县、乡镇人大统一行动,上下结合,对一、二个省直机关部门的系统工作进行全面的评议。把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结合起来,把依法行使监督权和任免权结合起来,使评议活动向纵深发展。同时,进一步指导市县深入抓好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工作。
4、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常委会对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审查要抓紧抓早,有关工委要提前参与,搞好初审。密切与政府及其计划、财政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并就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5、加强个案监督。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申诉、控告案件。遵循实事求是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积极慎重地抓好个案监督。综合运用建议和法律监督书等多种形式,监督司法和行政机关公正执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6、健全人大监督的法规体系。为适应监督工作的需要,要抓紧组织起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争取第三季度提交常委会审议。另外,还要对执法检查、代表评议、述职评议、审查计划和预算、决定重大问题等监督形式作出必要的规定,逐步实现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下半年要召开全省监督工作会议 ,总结交流近年来的经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三、密切同代表的联系 ,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健全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认真实施代表法,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健全代表小组,并建立相应的活动制度,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组织保障。常委会要通过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以及文件资料等形式,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和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2、抓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要及时办理,召开"交办会",跟踪督促检查,做到件件有着落,宗宗有交代,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3、组织代表视察和开展专题调研。年初,要组织代表围绕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开展视察活动;下半年,要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局性问题,再组织一次代表视察活动。与此同时,常委会要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和调研,都要依法办事,突出重点,主题明确,注重实效。
4、加强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一月份召开全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安排,4月底前要选出代表,上半年这项工作要全部结束。
四、加强对人大制度及人大工作的宣传和调查研究
1、提高人大宣传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学法、普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完善联席会议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密切与宣传新闻单位的联系,增强人大宣传的份量和效果;继续开展我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荐优秀作品。
2、努力办好《特区民主法制》期刊。进一步提高刊物质量,增强指导性和可读性,办出特区水平和海南特色,办成我省宣传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阵地。
3、强化综合调研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委、办公厅要对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法律法规实施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继续办好办公厅的"综合材料"、"人大内部通报"和"人大信息"。
4、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对县市人大工作的指导,注意了解和掌握市县、乡镇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以效率、规范、素质为主题 .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
l、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机关工作要大力提倡严细负责、紧张有序、注重实效的作风,高效率,快节奏,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借鉴绩效评估经验,坚持每半年部门述职评议制度,建立便于操作的激励机制,完善干部考核办法,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委会机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制约监督机制,使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工作任务具体。要从严要求,形成纪律严明,管理严格,协调一致的机关工作秩序。在机关干部中培训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按机关工作制度办事的作风。
3、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学好用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我省的地方法规,在安排自学和举办法律知识系列讲座的基础上,第三季度要在机关组织一次以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测试。还要组织学习人大工作业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等基本知识,创造条件加快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的建设,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4、搞好人大机关的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尽快落实人大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划分部门职能责任,充分发挥各工委作用,使机构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以利于更好地发挥整体效能。
积极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间的友好往来活动,认真做好国外友好人士和团体的来访接待工作 ,安排好出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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