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代表团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1月29日)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30日
肖若海 代表说,“两院”报告总结成绩全面具体,提出问题实事求是,部署工作周到务实。去年,“两院”班子带得好、队伍建得好、业务做得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办案,依法打击职务犯罪,注重司法救助,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办案质量,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优化法治环境,为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和全省“双创”大局保驾护航。新的一年,希望省“两院”围绕今年的目标任务,扎实抓好落实,并巩固改革成果,忠实履行职责,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个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以人为本,让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海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
林 东 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内容 真实,亮点纷呈。 2015 年工作成果丰硕,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立法、监督,积极建言献策,忠实履职尽责,有效推动了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厚植发展优势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对 2016 年工作任务的安排很务实,把提高立法质量和增强监督实效摆在优先位置,致力于为海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发挥职能作用。 2015 年,省“两院”出色的完成了司法体制改革攻坚任务,有效促进 了发展环境的优化。赞同省人大和“两院”报告。昌江的玉石资源丰富,但长期以来处于无序开发的状态,玉石行业存在规模小、不规范、产值低的问题,玉石资源严重流失。昌江正在谋划推动玉石产业发展,目前的问题是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为引领、规范玉石行业有序发展,准备充分利用自治县立法权,制定《昌江玉石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条例》,促进玉石产业和旅游业整合优化、融合发展,希望省人大在该项立法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
彭京宜 代表说,省高院报告是一个很好的报告,有很多亮点:一是优化审判管理,有创举;二是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有创新;三是加强诉权保障,成效显著;四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抓得细致深入。省检察院报告也有很多亮点:一是全面正确地履行了法律监督的职能;二是司改工作扎实,得到最高检的充分肯定;三是队伍建设确实得到加强,巡视制度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建议省高院继续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议省检察院积极适应党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为简政放权等改革举措提供更多的司法保障。
龚旭光 代表说,“两院”的报告是近年来最好的报告,亮点很多,我完全赞同。建议: 1 、去年 3 月启动司法责任制,案件增多,但群众较为关注的上诉案件审理周期有没有明显缩短,裁判的质量是否明显提高,报告中的相关表述不够透彻,建议在省高院报告中添加前后对比数字,让代表有更深的认识; 2 、 省检察院的报告中提到了 2015 年“决定不批捕 1048 人”,占刑捕的比重达九分之一,但没有前一年的相关数据作比较,看不出不批捕人数和幅度的变化及其原因,特别是公安机关报捕过程是否不够严谨,真正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法律原则,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建议在报告中予以必要解释。
林 安 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内容充实,最大的特点是立法有成果、监督有实效、代表有干劲、履职有创新。“两院”报告很实在,共同特点是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赞同省人大和“两院”报告。建议省人大: 1 、 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解决法规条文上原则性的多、可操作性的少,重复上位法的多、突出海南地方特色的少,宣示性的多、刚性约束的少等“三多三少”的问题; 2 、 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通过加强长效性的机制建设,为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保障; 3 、 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措施。创新代表遴选机制,发挥代表能动性,变“被代表”为“要代表”;加强代表履职 能力 培训,发挥民意喉舌作用;增强代表特别是企业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经费上的保障,督促部门配合,畅通代表履职渠道。建议“两院”进一步提高案件执行率,提升百姓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从 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提高司法公信力,守好公平正义底线。
陈国平 代表说,“两院”报告写得很好,做得也很好,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也卓有成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体会到“两院”对企业的支持。我完全赞同。建议:“两院”在服务企业方面仍需加强,沉下去倾听企业的诉求,为企业解决实际涉法涉诉问题,提高案件办理的时效性,为企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