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反馈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审议意见的函》(琼常办函 [2003]95号)的要求,现将2002年度审计结论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 2002年度审计结论办理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海南省审计结论办理规定》,全面推进我省审计结论办理工作,根据省委书记汪啸风,常务副省长吴昌元的批示,由省政府办公厅、审计厅、监察厅组成 3个联合检查组,从今年6月14日至7月5日,对全省 各 市县2002年度审计结论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我省审计结论办理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
各级党委、政府比较重视与支持审计结论办理工作。省委、省政府一直重视审计结论办理工作,汪啸风书记、卫留成代省长多次要求各市县和 有关 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省政府对上报的重要审计结论,几乎每次都批示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办理。各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领导对重要项目的审计结论及时做出批示,责成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办理。许多领导还亲自督促、查办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大多数被审计单位都能认真执行审计决定。 2002年度全省审计机关共做出审计决定355个,其中178个审计决定已执行完毕,占50%;121个审计决定部分执行,占34%。经审计处理、处罚,应缴财政资金22,205万元,已上缴19,322万元,占87%,未上缴2,833万元,占13%;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0,061万元,已归还7,631万元,占25%,未归还22,430万元,占75%。共出具审计建议25项,其中已办理10项,占40%,正办理15项,占60%;移送处理4项,其中已办理1项,正办理3项。
相关部门主动配合积极办理审计机关建议移送的事项,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审计机关。去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出具审计建议 25项,移送处理4项,大多数都得到了办理或在办理中。例如,万宁市审计局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目前已经“两规”1人,移送有关机关批捕1人;澄迈县审计局建议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案件3宗,目前正在积极查处之中。
本次检查后,审计厅向省政府报送了专题报告, 省委书记 汪啸风同 志作出了重要批示:“审计结论办理总的情况很好。为加强审计监督,可以考虑:①文字通报各市县、省直各部门;②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社会监督。” 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蔡长松 同志 批示要求,监察厅要进一步配合做好工作。 常务副省长吴昌元同志也作出了批示:“必须加大对审计结论的整改监督力度,请财政厅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同步监督,必要时以财政手段促其归位。”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审计厅已将 2002年度审计结论的办理情况通报各市县和省直各部门,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于2003年10月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2002年度审计结论办理情况。对此,《中国审计报》曾在头版头条给予充分肯定,并向全国审计机关推介 。
二、关于 200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 8月18日,审计厅厅长符兴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三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0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 在审议时 要 求 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审计结论的办理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监督进行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会 后,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审计厅 立即 召开专门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跟踪监督 和 抓好整改 工作作出了部署。在汪啸风书记的支持下,海南日报、 海南电视台 、 海南 广播电台首次刊播了审计工作报告,社会反响很好。 几个月来, 审计厅各处室根据谁主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审计回访、实地督促、通报公告、召开专门会议等多种形式,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按照审计决定进行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财政部门 自觉 接受审计监督,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整改 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关于市县占用省级财政资金数额较大问题。省财政厅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条研究,正在采取措施,加强对市县资金调度的管理,尤其是对欠省级资金较大的市县, 严格控制 资金调度 。 对于以前年度欠款,正制定计划逐年消化。
2.关于专项资金结转下年支出数额较大,部分指标多年结转问题。省财政厅正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消化,截止目前,2002年结转下年支出10.8亿元专项资金中累计已安排了8亿元,并承诺今后对于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安排完毕。
3.关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审计厅向 13个市县和省农业厅出具审计建议书,并对市县落实建议书的情况进行回访,厅领导分别到各市县实地督办。
省财政厅积极 抓好督办工作 。 在年度财政工作评 比 中将有无挤占挪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作为评优的条件。 该厅监督处根据审计建议书电话督促市县进行整改 。 国库处正制定方案,准备派专人到市县对占用问题一一进行落实。
各市县政府也都认真进行整改 。 审计厅下达了 14份审计建议书,截止目前已有9个市县将整改意见回复 。 从上报的整改资料看,均 都 采取了积极措施, 比如 对于财政欠拨、挤占的专项资金将根据资金情况分期分批拨付、归还;对于部门单位挤占挪用的资金要求制定计划归还,其中临高县水务局、扶贫办已归还22万元,其余24万元年底还清;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就地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通报批评等处分, 如 白沙县已对原民宗局局长符桂明给予就地免职处分,对其违法违纪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已立案查处;对农业局委派会计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该岗位。陵水县将民宗局、发展计划局主要负责人调离原工作岗位。儋州市责令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省农业厅接到审计厅关于五指山野菜协会用虚假发票报帐、骗取野菜冷藏库建设资金 30万元问题的建议书后,已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督促该会收回骗取的专款,现已收回7万元。
其他 6家采取虚开发票、捏造经济事项、伪造资料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也在采取措施逐步归还资金。
(二)税收征管及地税系统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欠税较为普遍问题。海口地税局根据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对欠税企业发出限期纳税通知书,要求于今年年底将所欠税款全部缴清。目前已补缴了77.68万元。
2.关于“以票控税”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用票量和定税额差距较大的企业,海口地税局已责成各分局对其定税额进行相应调整,并要求分局今后对当月用票量大于定税额30%以上的企业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将进行调税处理 。 对安装税控机的业户,从10月份起,纳税人月用票量超过核定月营业额的,按纳税人实际用票量征税。
3.关于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代征代扣手续费问题。地税各直属局正与本级财政部门协商解决代征代扣手续费及时拨付的问题。2个直属局挪用代征代扣手续费190万元的问题,已表示采取措施逐步消化。
4.关于违规自开发票报销的问题。地税各直属局对代开发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并保证今后加强管理,遏制用自行代开发票入帐报销的做法。
(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 地税直属 局 预算执行中存在 问题 的 整改。 省地税局对于各直属局少计收支的问题非常重视,正在采取措施对各直属局从当地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补助经费在当年扣回。 临高地税局等6个直属局 已按照审计决定 对少列收入、支出的问题 进行账务调整。
2.关于 8个 省直 部门 财政财务收支不实2719万元问题 , 均 已进行账务调 整 。
3.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28万元问题。其中,省总工会 积极主动,措施得力, 已从自有资金中归还 挪用的住房专项基金 ;省计划生育局及其下属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认真吸取教训,表示将积极采取 措施 整改挪用资金的问题。
4.关于设立账外账、“小金库”问题,已基本上得到纠正 , 有关单位 已撤消所有不符合规定的账户,并将账外资金纳入账内管理。
5.关于二、三级预算单位存在问题的 整改 情况。省外国专家管理局在下属单位领取补贴的问题已进行整改,人员补贴已不再从下属单位领取;省旅游局下属单位未上缴财政收入的问题 也 正在分期 解决 。
(四)专项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住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省房改办对审计意见和建议极为重视,专门召开各市县和农垦总局的房改办主任会议,要求加快对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和项目贷款进行回收与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迄今为止,已收回了住房资金1450万元。其中文昌市收回1070万元,农垦总局收回200万元,屯昌县收回100万元,儋州市收回50万元,五指山市收回30万元。
2.关于5个 市县 水利建设基金未按规定筹集使用的问题。目前,除白沙县财政局已开始筹集水利建设基金外,其它4个市县 财政局、水务局均未按规定筹集。
(五)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大广坝工程多计造价2653万元,挤占工程成本8853万元问题。审计决定要求省电力公司调减工程造价、冲减工程成本。省电力公司领导极为重视,召开 有 大广坝公司、物资公司和相关处室参加的执行审计结论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审计结论,表示认真清查整改。
2.关于南渡江工程多计造价1815万元问题。审计决定要求调减工程造价。海口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表示,严格执行审计结论,不再支付工程款,财务决算时将多计工程造价予以剔除。
3.关于海南广场挪用建设资金及利息708万元,挤占工程成本129万元问题。审计决定要求归还被挪用的资金、调减工程成本。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对决定十分 重视,主动 与 省会计核算中心商讨如何执行的问题。关 于 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及利息的问题,现已归还4,157,174.33元,尚有,920,790.70元未归还(原因是由财政负责投资建设的其他项目暂时占用了这一部分资金)。关于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由于客观原因目前无法调帐,但已承诺在下一年度作调整。
4 . 关于海南广场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13万元问题。 2002年 12月,我厅出具对海南广场竣工决算审计结论,共核减工程造价213万元。 这一结论与 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 在此之前出具 的评审结果存在 一些 出入,我厅正在与财政厅 有关部门 磋商 解决 。
5.关于东线高速公路(左半幅)虚增成本问题。审计决定要求冲减工程成本688万元。高速公路股份公司对此极为重视,已对虚增成本予以调账处理。
6.关于海南振业新合纤年产1.5万吨熔体直纺长丝项目少列工程成本969万元,多计工程价款60万元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相应调增工程成本,核减工程造价,并进行了账务调整。
7.关于凤凰机场项目经营效益不佳,亏损严重问题。机场股份公司采取措施 积极整改 :一是对照审计结论进 行 自查。二是与海航管理制度对接,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三是通过股权和债务重组,减少债务负担 。 对国航2000多万元债务,拟用海航股权归还。对社保局债务,公司与社保局订立合同,逐年归还,目前已归还1000万元。积极与银行协商,将银行逾期贷款变为正常贷款,减少罚息支出。对固定资产折旧,恢复年限法计提,已做调账处理。
8.关于凤凰机场供油工程项目的审计结论有关部门不 采信 问题 ,已得到纠正。 2003年12月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海口市仲裁委裁决的决定(2003年海中法仲再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认为审计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决算的必经程序 。 未经过审计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因决算发生的争议,不具有可仲裁性。
9.关于美兰机场航管项目建设资金被民航海南局占用377万元问题。海口空中管理站已向民航中南局作了汇报、沟通,该款项已先调回中南局,并答应海口空中管理站,在该站确实需要资金时再下拨。
(六)财政担保国外贷款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海伊特公司利用省计划部门担保的日本黑字还流贷款272万美元,效益一直不好问题。从计划部门了解到,由于全国日本黑字还流贷款项目效益普遍不佳,基本无力偿还贷款,国家对该贷款的偿还可能采取减免政策。近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向海伊特公司批复了一个8亿元的玻璃生产项目,该公司表示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把项目建设起来,通过该项目的经营,努力偿还日本黑字还流贷款资金。
2.关于定安县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管理不善,损失104万元问题。据了解该项目已经关闭。
3.关于五指山市财政担保利用比利时政府贷款490万美元,引进供水设备一直闲置,无法产生效益问题。该项目由海南通奥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公司曾承诺自筹资金运作,但设备进来后,公司仅搞了一些基础设施,因资金不足,项目无法续建。五指山市财政每年负担200万元利息,而通奥公司已不知去向。政府回收设备后,只派人看管,设备至今未启用。至2002年底,该项目累计拖欠外债291.4万美元,市财政已无力继续运作该项目,外债也难于偿还。
(七)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市县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县财政管理存在的财政收支失实、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较为普遍等问题,审计厅已专题向省政府报告,并根据省政府决定已向全省进行通报,各相关部门正在整改之中。同时,审计厅决定,明年将加大对市县财政决算的审计监督力度,逐步规范市县财政管理行为。
(八)关于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省供销社为下属和参股企业担保贷款,造成经济损失200万元问题,目前,省供销社所有的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封,直接责任人谢宗林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2.关于省农牧总公司未经批准以国有资产为下属企业抵押贷款530元问题。审计厅专题向省政府报告,建议由企业主管部门处理。省企业工委在接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审计结果报告》后,批转农牧总公司贯彻落实。该下属企业已亏损停业,贷款难以归还,但对 直接责任人原总公司领导已 作出 被免职 和党内警告 的 处分。 关于省农牧总公司虚增资产3,831万元,占账面资产34%的问题, 该公司 已按审计决定执行,调减资产和相关帐目。
此外,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欠缴财政专户资金 80万元、少列债务70万元、少计收入6万元问题 。该院已对少列债务 、少计收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欠缴财政 专户 资金的问题 由于正在进行审判综合楼的建设,资金紧缺,一时无法筹款上缴, 但已表示 等综合楼建成后,二年内逐步上缴。 审计结论办理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我省审计结论的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审计结论不能得到及时、完全的落实。据统计,去年全省做出审计处理处罚的 355个项目中,挪用专项资金30,061万元,其中,已归还7,631万元,未归还22,430万元,挪用的专项资金大多用于本单位的工资、经费、建房、补贴等支出,无法归还原资金渠道。未执行“收支两条线”金额8,411万元,审计发现时,大部分资金已用于本单位的经费和福利支出,无法上缴财政。私设“小金库”金额2,806万元,大多用于发放奖金、补贴,审计发现后已无法追缴。
审计结论没有得到全面、及时的办理, 固然有 多方面的原因, 比如 一些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已被用来补充经费,补缴财政困难;一些地区财政困难,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归还原来挪用的专项资金将造成新的挪用;还有一些是历史遗留问题,消化需要有个过程; 另外 审计机关力量不足, 部门 之间 配合不够, 跟踪落实力度不 大 ,等等。但更主要的原因是,一些单位领导认识不足,态度不正,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新官不理旧帐”的问题。也有个别单位漠视 审计 ,拒不办理审计结论。
为了进一步做好审计结论办理工作,我们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审计结论办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力度。审计结论办理工作不只是审计机关的事情,而是涉及到各被审计单位及纪检、组织、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建议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加大监督力度,对拒不办理审计结论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各有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审计结论的落实。
二是各级审计机关应按照《审计法》、《海南省审计结论办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审计结论办理的工作力度,尤其是要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 开 制度,使审计结论办理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三是进一步规范经费预算和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目前挪用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且有其一定的客观原因。各级预算应保证工资发放和必需的经费支出,财政转移支付应借鉴先进地区一些好的做法,向一些大型的、基础的、公共的项目倾斜, 逐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是对个别有条件执行而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应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第 45条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审计决定执行 难的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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