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天涯海角

关于《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

——2013年5月29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作者 :海南省统计局局长 符国瑄编辑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五届三次会议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省政府的委托,就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作如下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自颁布以来,在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查处和防范统计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规定中的部分 内容 已不适应现实情况,特别是 2009 年国家修订《统计法》后,一些内容与《统计法》的规定已不一致。因此,修订《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二、修订草案的起草过程

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 列入 2013 年立法计划后,省统计局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省法制办在吸收和协调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审查修改。 5 9 ,六届省政府第 6 次常务会议 讨论 通过, 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修订草案。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统计调查对象。依据上位法 修订草案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调整,将其他组织和个人增加为 统计调查对象,扩大了统计调查对象的范围。

(二) 关于统计机构和人员。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修订草案明确了统计人员的从业要求, 同时明确了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各类园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统计 力量 的配置要求,并重申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 统计机构和人员的配备要求。

(三)关于统计调查管理。为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修订草案明确了实施统计调查的原则,以及制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要求,同时明确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主体和审批程序 。为了建立共享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掌握基本单位增减变动情况,明确了更新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的责任单位。

(四)关于统计资料管理。为规范统计资料管理,修订草案明确了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保存、交接和提供的要求;为保证政府有关考核的公平公正, 明确了加强考核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的要求;为建设服务型统计,强化了统计成果服务政府与服务社会公众的功能;为确保统计信息安全,明确规定各级统计机构应当建立统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五)关于监督检查。为规范统计执法,修订草案明确了统计执法人员的配备要求, 规定统计监督检查主体及其权限以及明确统计违法行为的管辖。

此外,修订草案对法律责任部分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删除了与《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不一致和不适应当前统计管理工作的内容。

以上说明和修订草案是否妥当,请审议。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办公楼

技术支持:13387486404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琼ICP备14001308号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0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