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31日
( 2009 年 3 月 25 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蒙晓灵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蒙晓灵辞去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办公楼
技术支持:13387486404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琼ICP备14001308号 邮编:570203
琼公网安备 460000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