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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洋浦经济开发区情况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4年08月12日

  一、洋浦开发建设的基本情况

洋浦经济开发区自 1993年3月全面展开基础设施建设和9月9日封关运作以来,开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洋浦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 25亿港元,达到了合同进度。动作比较大的有四个方面:一是平整土地。开发区共15个小区,有11个小区已动工平整土地ll平方公里。今年计划平整土地15平方公里。二是电力建设。去年6月1日,洋浦电厂一期工程破土动工,投资1.9亿美元,现已完成电厂厂房的主体建设,装机31.55万千瓦,今年第4季度前可发电。三是邮电通讯建设。现已开通2200门程控电话,开通240路数字微波通信线路,无线寻呼台1个,移动电话150门及部分管网。四是道路建设。完成区内电厂路5公里,干线路基26.3公里。完成区内排水沟15公里。完成了全部海关隔离线和卡口的设施建设。此外,区内打井取水供施工用,现日出水量约2万吨。区外引水方案和设计已委托省水利部门进行。机场的选址方案已经完成。洋浦港二期工程已获国务院批准,准备今年底动工,规模为3个2万吨级深水泊位,新增吞吐量120万吨,总投资5.88亿元,二期工程建成后,洋浦港年吞吐能力将达220万吨左右。省里已专题研究洋浦电厂并网和区外引水问题,确定了电厂并网和区外引水的主要原则,有关方面正在制定实施方案。

从招商引资情况看,外商已预售土地 900亩,地价款为15亿港元,已收预付款7.9亿港元,其中l/3为境外公司所购买。截至今年5月19日,在洋浦登记注册的企业共6861家,其中内资6611家,外资250家,注册资本折合人民币170亿元。现实际在区内开业经营的有200多家企业,进出口贸易额约1.14亿元。截至去年底,国内公司在区内报建临时建筑13项,计16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10万平方米。已动工永久建筑4项,计28万平方米。

为了保证洋浦开发的顺利进行,我们已要求外方抓紧解决以下问题:

1、按合同尽快支付所欠40%安置费6000多万元。

2、与有关方面签订“补充协议”增补安置资金(外商已答应增加安置费1亿港元,其中5000万为低息贷款)。

3、继续按合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争在明年形成较好的投资硬环境。特别要抓紧供水工程的建设,保证明年底由区外引水。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一批技术先进的工业加工项目。

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政策方面

在洋浦这样一个没有城市为依托、十分贫穷落后的地区搞开发建设,如果没有政策上较大的倾斜,难以吸引工业项目、资金和人才。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洋浦所享有的政策比较优势明显降低;另一方面,原来关于开发区内实行比保税区更加开放的政策落实不够,封闭式隔离管理实际上没有实施。

l、洋浦经济开发区原享有的一切优惠政策应保持不变,《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的事项不能变;近年来中央领导关于海南和洋浦开发区保持政策不变的指示,以及我们对洋浦开发商的承诺,如《备忘录》等应继续执行。

目前,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影响较大的政策变动有:

――关于进口免税汽车。海关总署制订的洋浦海关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开发区企业进口自用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生产和管理设备、生产及营业用燃料,数量合理的生产用车辆、交通工具、办公用品,以及上述机器设备、车辆维修所需要配件,予以免税”。但自 1994年元月1日起,国家不再允许进口免税小汽车;近日海口海关又根据国家规定,宣布进口汽车一律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其它税费,洋浦开发区也不例外。

――关于土地增值税。当初在进行洋浦项目谈判时,曾许诺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内第一次土地转让时,免收土地增值费。现在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全国统一征收土地增值税。这同我们原来的许诺有了矛盾。

――关于分税制。分税制未实行之前,洋浦经济开发区的财税收入全部留下,用于洋浦开发建设的经常性支出及部分建设性支出。实行分税制后,原来的产品税和部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部分税收 75%上缴中央。尽管划解中央部分有82%作为资金调度返还洋.浦,但还是影响了洋浦财政收入。1993年由原产品税和部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收入为58万元,1994年将达到300―400万元,估计以后每年将会以较大的速度增长。

――关于外汇管理。国家汇率并轨后建立了银行内部外汇调剂中心,取消了企业外汇留成和地方外汇调剂中心。洋浦虽然还保留企业外汇留成,但不能自由兑换,在外汇的利用上受到新的限制。

2、为了使洋浦真正成为我国最大的保税出口加工区,应落实1992年3月9日《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吸收外商投资开发洋浦地区的批复》中“原则同意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的隔离管理”的指示,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好”。

(1)凡从境外进口供区内使用的生产资料和市场销售的消费类物资,一律免领进口许可证,免征关税和代征税。放开区内进口供应市场的消费类物资,才能放开一线,启用二线。管好二线。放开消费类物资,不会有什么风险,不会冲击海南市场,因为洋浦区内人员有限,消费也有限,而且实际上近一年来区内也基本上没有征到消费类物资的关税。

(2)原材料从境外进口,区内加工增值20%以上的产品允许免许可证销往非开发区,并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关税。

海南岛乃至国内其他地方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只要企业自身外汇平衡,都允许部分产品内销。而在洋浦区内的外资企业产品却要求全部外销,显然,这对于吸引外资办生产性项目非常不利。

3、将现在的洋浦港海关和洋浦开发区海关合并。因为我省港务管理体制已全面改革,洋浦港已归洋浦管理局管理。所以,洋浦港不应再单设海关。为便于货物直接运往岛内,可设立由海关监管的专用通道和卡口。这样,才能为实施完全的“一线放开、二线管好”创造条件。

4、彻底改革洋浦口岸管理体制,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口岸进口检查以海关为主把关。若涉及进口货物的产品质量、检疫等,可交有关单位检验。口岸查验的行政管理工作由洋浦管理局统一负责协调。

5、允许洋浦开发区内的外资银行经营部分人民币业务,允许区内银行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区内企业生产建设项目的境外贷款和发行债券不受外债规模限制,由企业自借自还。允许组建洋浦地方发展银行。

6、允许在开发区内注册的企业开展对境内外、区内外的进出口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

7、参照国家对14个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做法,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实行新增财税收入全留政策,以增强洋浦地方财政的调控能力。

(二)关于农民安置

洋浦开发区内总人口为 3.7万人,其中有常居户口的居民3.4万人,外地入区暂居人口3460人(在总人口中,干冲镇2.4万人,三都镇1.2万人,洋浦港区1325人)。区内原乡镇所属居民共4988户。在常居人口中,农业劳动力1.4万人(渔民1626人)。观区内两个居民住宅安置区共1800亩土地,除原住户1855户占地外,余660亩。现需搬迁安置3133户,按户均120平方米宅基地和按国家有关标准需要的公共建筑用地和其他设施用地计算,共需安置土地1366亩。1366亩减去安置区内余下的660亩,尚缺706亩。这就是安置农民居住需要增加的土地、建议在预留区沿隔离网征用706亩土地,补足安置农民的居住地,并相应将隔离网外移使新迁农民仍居住在区内。原定的区外900亩作发展乡镇企业的生产用地予以保留。

区内农民就业问题,从长远看,可以随着区内的经济发展逐步解决,近期应走亦工亦农之路。为此,在原定予留区内沿隔离网一带再征用 5000亩,按每户一亩安排,主要作为农业生产和从事其它产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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