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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3年11月06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997年10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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