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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5年11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2月28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后,省政府非常重视,组织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一年多来,我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信用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共铸诚信海南”活动。从 2004年1月至今,由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以下简称整规办)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10单位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海南”活动,以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心、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带动诚信建设的整体推进,内容包括:深入开展创文明高效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大力推进商务领域依法诚信纳税,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创建文明诚信企业,健全和完善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秩序等。

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掀起诚信兴商宣传的新高潮, 2005年9月由省整规办会同省发改厅、省国(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10部门联合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活动中,工商、税务、质监、物价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诚信纳税”、“价格诚信”、“重合同、守信用”等活动,同时采取执法监督与诚信培训工作相结合,大力营造诚信氛围,引导企业向社会公开作出诚信经商的承诺,促进企业从源头抓质量,推动全社会质量诚信建设。宣传月中各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以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为核心,加强政府信用建设

完善政府决策规则和程序,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对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投资者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 2005年5月,省教育厅针对“高考移民”问题,举行了听证会。2005年11月,省政府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对是否立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问题进行听证,引起社会公众、相关企业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各种意见在听证会上得到比较充分的表达,受到广泛好评。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社会承诺、便民服务等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取信于民。一是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经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其中的 217项。省政府还制定了《海南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改革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缩小审批范围,除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属于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事先审批制改为事后备案制。二是结合开展投资环境建设年活动,实行重大项目全程联系、跟踪服务责任制,完善窗口服务制、直接办理制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工商、建设等多个部门建立服务窗口,实行公示公告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省商务厅制定了《海南省商务厅加强投资环境建设30条措施》,向投资者、企业作了公开承诺,并成立了加强投资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将原来重点跟踪服务的企业由60家增加到100家,责任分解到处室和个人,跟踪政策兑现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在项目投资、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优质服务打造诚信形象。2005年8月25日成立了海南投资环境投诉中心,中心成立后仅40天就受理投诉案件36宗,所有投诉案件受理3天内通知投诉者处理情况,大部分投诉案件在限定期限内办结,投诉者大多表示满意。

清偿拖欠工程款,维护政府诚信。据国家建设部截止 2004年8月30日的统计,我省全社会共欠工程款202项4.2亿元,其中政府欠款79项9087万元,省本级政府欠款8项1841万元。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清欠工作会议,要求市县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地方、本部门的清欠工作负总责,进一步明确清欠目标,抓紧完成清欠工作。在检查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清欠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省政府向全省通报了有关情况,督促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省清欠办及时整理已经受理的拖欠工程款投诉材料,转送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办理。对国务院和省领导批示的重点拖欠工程款项目还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逐项督办。同时,建立了拖欠工程款偿还台帐和拖欠项目档案,把调查统计的拖欠工程款项目按建设资金来源分解到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理清债权债务,引导并督促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筹措资金,清偿欠款,逐个落实清欠任务。前不久,省长办公会议听取清欠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政府工程清欠问题,拟进一步采取严厉措施,确保我省政府清欠目标按时完成。由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我省清欠工作速度明显加快,日前已还清政府欠款7488万元,占建设部网上公布的我省政府工程欠款的82.4%。2005年11月4日省财政又将2675万元政府财政垫付资金下拨各市、县,11月7日全部到帐,11月15日我省的政府工程欠款基本清偿完毕。

三、加紧制度和网络系统建设,构筑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程

立法规范社会信用服务及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省人大《决定》颁布后,省政府决定制定配套的政府规章。从去年开始,省政府即组织省法制办、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局、省工商局等 5个单位起草规章草案。形成初稿后,省法制办除在省内广泛征求意见,还于今年年初在京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听取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人民银行征信局、银监会研究局、国务院研究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所等部门、院校和研究机构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的意见。经省法制办修改形成的《海南省征信和信用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草案)》,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规定》对社会信用服务及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方面的内容做了较为全面的规范,主要内容有:一是设立海南省信用建设综合监管机构,统一负责全省信用活动监管,并负责实施有关行政处罚;二是规定设立公共征信机构,将其职能确定为“征集公共信用信息,建立涵盖公民个人、企业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信息互联和共享,并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三是明确本省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中产生的有关个人和企业信用的信息,依照有关规定提交公共征信机构,由其负责整理和维护;四是规定了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五是规定了征信和信用评估行为的主要规则,明确信用服务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指导价;六是对信用信息管理、披露与异议处理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七是在政府权限范围内规定了一些鼓励与惩戒措施,包括推进在商务活动、行政管理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实行信用状况审查,对诚信企业实行免检、免审,对严重失信者实行任职限制等。

建立海南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 “政府组织、企业建设、社会支持、多方受益”原则,省信息产业局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先后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编制、立项申报、项目招标、程序开发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并通过项目招标,由海南金誉有限公司出资承建海南省企业信息网络系统。现已完成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多方式查询系统和 11个政府部门信用业务交换接口系统的开发,建成了各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对外发布平台和内部信用信息共享与政务监管两个平台。系统提供了“电话语音、手机短信、互联网浏览”等多种方式查询服务,可实现各部门信用监管公告发布、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信用政策咨询、各部门内部信息交叉共享等10多项功能,有6个部门完成了工作站安装和信息发布挂网运转测试,在技术上具备了向社会发布信用信息的条件。2004年11月企业信用系统实现在互联网上试运行。省信息产业局现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测试数据征集、用户端软件安装、操作培训等工作。省地税、财政、工商、社保、质监等部门已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提供部分信息。为整合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公共征信体系建设,今年5月和10月,省政府有关领导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领导先后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征信体系建设问题和研究《海南省征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草案。目前有关单位已对信息采集内容达成了共识,方案正在进一步修改中。此外,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已完成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并实现全国联网。截至2005年9月底,共向15785家企事业单位发放和配发贷款卡号,信贷数据登录余额1129.92亿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已采集个人信用信息57.8万条。

建立企业基本登记信息数据库,积极筹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对登记的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完成 61000多户存续企业档案资料的整理,并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系统,建立了以市县为单位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准入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省工商局和19个直属工商局,已设置电子触摸屏和查询窗口,对外提供企业基本登记信息查询;同时利用省工商局网站,公开吊销企业名称、注册号和法定代表人信息,初步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金信工程”的要求和海南省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规划,省工商局还完成了建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统一的数据中心和网络中心的建设规划,并纳入省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计划。目前已完成了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的移植开发和本地化修改推广应用的考察和论证,在省信息产业局的大力支持下,业务信息系统软件的移植开发项目已于今年9月启动。这个项目计划投入250万元,18个月完成项目的建设。

我省还通过商务部的网络信息平台建立了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和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共对 9大类31个品种的生活必需品,6大类25个规格品种的生产资料和48家重点流通企业进行监测;建成了海南省律师信用信息系统,为公众提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奖惩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

四、指导、帮助和督促企业开展信用建设,扶持和推介诚信企业

开展创建商业(价格)信用单位活动。自今年 8月开始,省整规办会同省发改厅(物价局)、省供应商联合会开展构建和谐海南,创建商业价格信用单位活动。活动内容为:省内各商品销售单位和服务收费单位,向社会承诺,守法经营,没有商业欺诈行为,不销售质量、价格不相称的商品、不逃避货款和借款的偿还;每年对参加创建信用活动单位向社会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验收;对全年履行承诺好、无投诉的单位建立信用档案并给予表彰,对商业信用特别好的单位给予优惠政策扶持。

推荐诚信城市及诚信企业。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最近举行的“诚信城市和诚信企业”创建活动中,省整规办推荐三亚市为我省“诚信兴商宣传月”代表城市;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三亚佳源商厦两家企业为“诚信兴商宣传月”代表企业。三亚市近年来推广示范街、示范店“诚信兴商”的经验,为商业企业提供相互学习的平台,从而不断提高商业企业的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城市消费环境的安全度;大力推行“阳光政务”、首问负责制和承诺服务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规定,有效规范了市场行为,受到了外来投资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三亚佳源商厦开展以“三信?两优”(即价格信得过、品牌质量信得过、服务信得过及优良的购物环境、优秀的员工队伍)为主题的一系列商业诚信服务活动,实行营业员的“每周一星”、季度先进工作者、顾客评选服务大使等评优活动,树立榜样,鼓励进取,为三亚商品零售业树立了诚信品牌的形象;从开业到现在,未出现商业欺诈、拖欠员工工资或供应商货款、偷逃税款等事件,多次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在产品销售期间,全程跟踪服务,每个环节都有不同层次不同深度的支持性服务,重视合法经营、依法治企,按时、足额上缴各类税款,多次向银行申请并办理了提前还款付息,从未出现拖欠、逃避债务等不良行为,连续几年被评为金融贷款诚信企业。

实行以企业信用为依据,实施分类管理、风险管理的新的通关模式。目前,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口岸管理部门在实施“大通关”工作中,已各自建立一整套较成熟的信用管理办法,即对外贸企业依诚信度分若干等级,对诚信守法企业实行优先通关措施,以此提高口岸工作效率。下一步将积极扩大成果,在现有基础上,探索建立外贸企业信用的综合评价体系,并运用到“电子口岸”中去,以此提高我省外贸企业信用建设的总体水平。

积极筹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省政府积极搭建企业信用融资平台,设立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省政府今年 5月决定从省工业发展资金中拿出4-5亿元,成立省担保资金;从省工业发展资金中拿出5000万元,加上市、县自己的配套资金,成立市、县担保资金,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澄迈县政府向澄迈县担保公司投入了300万元作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保证金,并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共同发起组建澄迈县城乡信用协会。在澄迈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开行2004年向澄迈国达实业公司等11家信用协会会员的中小企业(含农户)发放贷款890万元。海口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也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签订了《三农、中小企业贷款总担保协议》。在省政府和有关市县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下达我省的“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额度达2.75亿元。

五、加强信用行为监管,惩处失信行为

整顿旅游市场,建设旅游业诚信机制。 2004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成立了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省旅游局先后3次在海口和三亚召开了全省旅游业诚信信息报送工作会议,对各市县旅游局、质监所、行业协会、导游服务公司、旅游企业、旅游车队分管诚信工作的负责人和诚信信息报送员共1100多人进行了诚信信息报送培训;结合导游员年审培训,分4批对全省6404名导游员进行了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学习、教育和导游员诚信信息报送培训;建立了海南省旅游诚信网,实现了网上诚信信息报送、投诉、公示等。此外,还建立旅游诚信社会监督体系,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海南省旅游诚信监督员”,对旅游执法人员、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行为进行监督;在每个旅游团队中选聘1-2名“海南省旅游团队诚信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设立旅游诚信24小时咨询服务和投诉热线,与诚信网络服务投诉窗口相配套。在省政府的统一组织下,2005年9月中旬我省开展了打击旅游市场“四黑”活动,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结案处理17家“黑社”、74名“黑导”、56辆“黑车”、37家“黑店”,罚款42.34万元。为完善我省旅游管理的法律制度,省政府已经启动《海南省旅游条例》的修改工作。

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建立质量信用体系。一是建立全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省质监局目前已完成了对全省 4141家生产企业的质量建档工作,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质量管理、质量认证、产品监督抽查、检验能力、产品采用标准、计量器具检定等13个方面的内容。为配合近期组织开展的旅游市场"打四黑"工作,又启动了珠宝玉石生产销售企业普查建档工作,目前已经组织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二是评价认定名牌产品,筹划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省质监局制定了《海南省名牌产品认定细则》,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科研机构等单位派员组成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评价认定委员会,评价内容包括市场、质量、效益、发展、形象等5个方面21项指标。到目前为止,全省有101个产品被评价认定为海南省名牌产品,为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提供了具体操作经验,大大强化了企业质量信用意识。从今年开始,省质监局启动了全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的筹备工作,目前正在着手起草评价细则,争取年底出台,明年第一季度进行试点运行,第二季度全面实施。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惩处质量失信行为。今年1~5月对省内600家企业生产经营的食品、农资、建材、旅游商品等4大类18种产品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检样品884个,平均合格率62.1%;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销企业,均依法进行了处罚。今年上半年全省质监系统还出动执法人员5456人次开展打假工作,查处案件287宗,涉案货值208万元。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月行动,对省内374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企业19家,端掉黑窝点7个;开展了茶叶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18家,销售企业21家,查出铅含量超标茶叶72公斤、4家企业包装标识不合格等问题;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查获涉嫌质量问题的化肥270吨,以及少量假冒、过期和国家明令淘汰的高剧毒农药;开展了建材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查获涉嫌假冒伪劣钢材160吨,货值52万元;开展了旅游市场珠宝玉石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查出12家企业进货来源不明。在旅游市场“打四黑”活动中,检查风景区海鲜店116家,查出存在计量违法问题的92家,其中 48家企业被立案查处,共罚款134200元,44家企业被责令整改。

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今年上半年,全省清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累计 803.795万元,已偿付746.6579万元,偿付率达92.9%。同时,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职业介绍赔偿准备金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以来,缴纳工资保证金的用人单位至今未再发生新的拖欠工资行为。

我省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有了良好的开端,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信用建设缺乏比较明确的整体规划或方案。二是政府的信用建设处在起步阶段,现在主要在作制定规则的工作,省人大规定的许多工作还未全面推开和落实。三是由于我省财力有限,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四是受“泡沫经济”影响,群众的信用理念受到很大的冲击,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恢复和重建。因此,省政府将继续把信用建设作为推进体制创新、加快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加强对信用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统筹协调,落实责任。近期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制定信用建设总体规划和各项实施方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因此,要加大统筹和协调力度,各方面相互配合,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信用建设综合监管机构将组织有关部门具体拟定或制定信用建设的规划和各项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或者报请省政府领导主持协调。综合监管机构正式成立之前,有关职责由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履行。

(二)完成公共征信机构的组建和有关公共信用信息提交、整理、维护和公开规则的制定。近期将抓紧完成《海南省征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修改工作,确定公共征信机构的组织形式,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尽快正式成立和运作。要研究制定《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标准》、《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

(三)加大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资金投入。省政府将尽可能筹集更多的资金,根据有关规划,分步安排资金投入,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四)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三年清偿拖欠工程款的任务。在政府工程款清欠工作完成后,政府将继续推动社会欠款的清偿工作。按照“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分类解决所拖欠的工程款。省政府将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监督检查,表彰和鼓励清欠工作进展快的地方和单位,通报和推动清欠工作进展慢的地方和单位,健全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检查督办制度。同时,要研究制定和实施防范拖欠的长效机制,有效遏止新的拖欠。

(五)积极筹建省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心拟按照 "优质、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实行统一受理、集中办理与网络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建立以科学管理为内涵、网络平台为基础的运行机制,实行受理与审批(许可)相分离、申请人与审批实施机关相分离、申请、受理、审批通过网络平台相连接的基本运行模式;坚持公开审批条件和程序、进一个门办事、按规定标准统一收费、在承诺日内办结;对各省直部门和派驻机构的审批行为,依照其公示的程序和期限,依靠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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