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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公安机关对省人大代表王万吉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决定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9年11月26日

根据海南省公安厅的报告(琼公发 [1999]99号文),省二届人大代表王万吉利用自营的琼山市龙昆南路和乐海鲜第一家开设啤酒机赌场,被省公安厅和琼山市公安局于1999年9月27日查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省公安厅的提请报告,许可公安机关对王万吉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并报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确认。根据上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省人大常委会经审议,决定确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公安机关对省人大代表王万吉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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