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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15日

 

——2014年11月25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国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6号),研究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7〕55号),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华侨农场历史遗留问题,沿着“三融入”(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改革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华侨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一、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情况及成效

    我省万宁兴隆华侨农场、琼海彬村山华侨农场、文昌华侨农场、澄迈华侨农场、东方华侨农场,先后创建于50年代、60年代初和70年代末,属于安置归难侨的国有企业,归难侨主要来自印尼、新加坡、越南等21个国家和地区。华侨农场现有土地449754亩,总人口67444人,其中归难侨及其子女10999人。

    2013年与改革前的2006年相比,5个华侨农场生产总值由15761万元增至57074万元,增长362%;职工年人均总收入由6210元增至17223元,年人均总收入由2406元增至9203元,分别增加277%和383%。

    (一)深化体制改革,理顺管理关系。

    一是体制融入地方。按照“三融入”的要求,2007年8月底,我省5个华侨农场全部实行属地管理,各农场积极探索适合农场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澄迈华侨农场设立为大丰镇,保留华侨农场牌子;万宁设立了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隶属万宁市委和万宁市人民政府,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琼海、文昌、东方分别设立了华侨经济区工作委员会和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我省5个华侨农场都保留华侨农场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

    二是全面分离了华侨农场的社会职能。全省五个华侨农场所承担的公安、教育、卫生等社会职能都已先后移交给当地市县政府归口管理,华侨农场的公安、学校、医务人员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纳入市县财政预算。

    (二)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逐步完善华侨农场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基本解决华侨农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截至2013年底,5个华侨农场的已参保人数为24653人。各华侨农场职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参加就业人员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5个华侨农场已参保人数为52340人,参保率达96%。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2065人被纳入低保范围。2011年起,我省对养老金、退休金达不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00多名华侨农场归侨退休职工每月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

    二是改善华侨农场职工住房条件。2007年至2009年,国家下达我省集中安置归难侨危房改造计划任务4453户。其中:华侨农场624户及儋州市3个地方国营农场353户的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2009年和2010年省财政安排1200万元,对5个华侨农场1274户归难侨危房进行了改造;为了彻底解决华侨农场职工的危房问题,我们于2011年将华侨农场职工危房9147户(包括儋州市3个地方国营农场)纳入2012-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2012年争取国家资金6764万元,省财政及市县财政也配套相应资金对6631户进行改造;目前开工6043户,竣工4498户,开工率91%,剩余2516户计划2014-2017年分批进行改造。

    三是积极解决农场职工家属就业问题。我省侨务部门、市县政府和农场通过教育扶贫、技能培训、资助创业等方式,提高职工劳动技能,扶持职工发展生产、增加就业。近年来,我省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近561.5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归侨侨眷子女就读大学、中专、高中以及参加就业培训,共资助学生1451名和培训下岗职工14340人。文昌华侨农场结合本地需求,针对性开展保安、保洁工、水电工、园林工、酒店服务员等岗位培训,近三年受训人员达500余人次;澄迈华侨农场鼓励年轻且具有一定文化技术的人员外出务工,2013年实现劳务输出1250人,其中归难侨子女156人;无偿扶持97户归侨职工发展养猪业,并给予每户7000元借支资金作为前期投入,多渠道促进职工增收。

    (三)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一是切实推进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华侨农场土地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情况的函》(琼土环资函〔2009〕1489号)和《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转发国土环境资源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华侨农场土地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土环资籍字〔2014〕6号),指导市县做好华侨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华侨农场原申报土地总面积477256.8亩,共完成土地确权95宗,登记发证面积458587.8亩,占申报土地总面积的96.1%。其中确权登记为各华侨农场使用的土地面积为403817亩。

    二是统筹全局,科学规划。5个华侨农场实行属地管理后,其土地已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纳入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用地规划指标已予以单列,并给予适当倾斜。各华侨农场的现代标准农田、农村水利设施、城镇、公路交通、旅游、农网电网工程等用地均纳入所在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用地需求得到了切实保障。在华侨农场土地开发利用中,根据特点,精准定位。如文昌市委、市政府将文昌华侨农场定位为衔接省会海口与文昌市新老市区的集旅游、康复医疗、生态种养殖为一体的文昌市北部新城,纳入文昌市总体规划统筹。

    三是依托我省旅游业,加快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澄迈华侨农场规划建设的欧洲风情镇、“富力·红树湾”项目一期、全球CEO俱乐部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农场特色旅游品质和大丰镇区域价值。兴隆华侨农场培育“长寿旅游文化”,开发“候鸟游”市场,打造中国“民间外交会展旅游”平台;做好兴隆旅游风情小镇的升级改造,建设兴隆咖啡一条街,规划建设亚洲风情园,构建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绿色长廊。

    (四)加大对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是完成了华侨农场金融债务处置。我省华侨农场金融债务4771.85万元,按政策应豁免3703.6万元,已处置完毕,豁免完成率100%。华侨农场办社会形成的债务857万元、拖欠省财政周转金240万元、拖欠归难侨职工离退休金195.5万元等共计1292.5万元的非金融债务,已全部由省财政拨款解决或予以豁免。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2008年至2013年,各级政府共投入16.6亿元用于华侨农场农田水利设施、电网改造、交通道路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设,为农场社会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如万宁市对兴隆莲兴西路、兴隆迎宾北路、兴隆桃源路、绿道网、兴隆侨乡国家森林公园路网、兴隆大市场路及延长段等道路进行硬化改造。文昌华侨农场启动并完成了侨兴路等三条路网扩建、修建工作;完善排水管道、天然气管道铺设和电网扩容工程。

    三是华侨农场根据自身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如琼海彬村山华侨农场近年来调整产业结构,突出产业优势,大力推广胡椒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建设胡椒标准化生产示范点17个。东方华侨农场将农场种植的芒果树承包给职工,全场芒果面积达2万亩。澄迈华侨农场充分发挥农场土地资源丰富、气候环境适宜、水资源充沛的优势,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抓好瑞今100万头猪屠宰加工项目建设,推进荔枝、龙眼、莲雾、福橙、韭菜花等项目产业化进程,创建特色农园观光休闲基地。

    (五)扶持发展特色产业。

    在积极争取国家扶持的同时,我省政府相关部门及市县政府大力支持华侨农场发挥区位、土地、劳力等优势,结合实际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如兴隆华侨农场打造高端旅游平台,完成兴隆热带花园创建国家五A级景区工作,整合提升兴隆核心区域规划建设和加快兴隆侨乡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推动传统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文昌市委市政府从文昌发展全盘加以考虑,将在华侨农场打造一痤设施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雅兼具亚热带独特景观和东南亚浓郁风格琼北华侨文化旅游经济区,同时发展谷精子、淡水养殖等特色产业;东方华侨农场立足现有产业,不断探寻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发一些短期高效农业项目,提出“一胶二果三龙眼”(橡胶、芒果、龙眼)的经营思路,并制定实施“三个一”(一万亩橡胶、一万亩芒果、一千亩龙眼)的发展目标,有效促进农场经济发展;彬村山华侨农场在继续巩固橡胶、胡椒两大支柱产业的同时,鼓励职工拓展多种经营,兼营种植莲雾、柠檬、槟榔等热带作物,建立养殖鸡、罗非鱼和对虾等基地,增加职工收入;澄迈华侨农场因地制宜,优化资源配置,建设100万头猪屠宰加工项目,大力推进荔枝、龙眼、莲雾、福橙、韭菜花等项目产业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华侨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

除澄迈华侨农场设立为大丰镇外,我省其余华侨农场均采用过渡模式进行改制,即挂两块牌子、设立管理委员会和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仍然是“政企合一”,既行使农场区域内的行政管理职能,又承担企业经营管理职责。华侨经济区的生产经营活动仍然延续原来的党(工委)、政(管委会)、分场三层级的管理模式,体制机制并未真正理顺,政策渠道也没有完全接通。如兴隆华侨农场移交万宁市管理,设立了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属市派出机构,既行使政府部分职能,又承担企业经营管理职责,政企职责不分、双重负担等问题仍然突出。

(二)职工医保、社保欠费等问题突出。

受经济发展滞后的限制,各华侨农场几乎都存在拖欠社保费、职工停保断缴等问题,同时个别农场医保属地参保前缴费遗留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加上社保欠费滞纳金增长快(按日加收欠费金额的万分之五),农场经济包袱很重。截至今年8月底,琼海彬村山华侨农场所欠社保费的本金加上利息、滞纳金已累计达5222万元,东方华侨农场拖欠社保费6423.47万元。兴隆华侨农场干部职工和医护人员2002年1月至2008年6月医疗保险未能视同实际缴费,涉及人数9859人,目前约有1000名退休人员因涉及医保年限问题不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多次到市里上访。

(三)由于历史原因和土地增值等因素,部分华侨农场土地存在权属纠纷,农场与周边农村因土地问题摩擦较多。

截至目前,国土部门共排查出华侨农场非林地争议案件65宗,已调处结案58宗,目前正在调处的华侨农场非林地土地纠纷地7宗,其中东方6宗、面积约6000亩。文昌华侨农场有两宗面积近3000亩土地被周边农村村民侵占,这两宗土地分别于2004年、2005年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土地权属归文昌华侨农场,但一直没有依法执行收回土地。

(四)产业结构单一,生产经营发展水平相对滞后,部分干部职工仍有“等、靠、要”思想。

    我省华侨农场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农场职工主要收入来自于橡胶、胡椒、水果瓜菜的种植,灾难性气候和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农场经济收入影响很大。如兴隆和东方华侨农场经济收入主要依靠橡胶生产,受价格波动影响,胶价与去年同期对比,每吨下降了两万多元,直接影响了农场和职工的经济收入。一些农场干部职工缺乏积极进取、勤劳致富的精神,对政府存有依赖思想,一味伸手向政府要救济、要补贴。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快改革步伐,因地制宜,理顺华侨农场体制机制。

    我省华侨农场划归属地管理已近7年,但多数华侨农场仍然采用“过渡”模式进行管理,原有的一些体制因素引发的问题依旧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要求华侨农场所在市县党委和政府以深化国企改革为契机,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快推进华侨农场体制改革的进度,结合农场的历史、当地的社会经济以及自然、技术等因素,因地制宜提出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体制改革模式,缩短过渡模式时期,推动农场体制真正融入地方,促进一些突出遗留问题的解决。

    (二)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华侨农场归侨侨眷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妥善解决华侨农场土地纠纷问题,对已经确权但仍被侵占的华侨农场土地要依法收回。

    二是 努力 解决好华侨农场职工的养老、医保等问题。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指导,支持各市县多渠道措施资金,统筹解决华侨农场拖欠的职工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等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彻底解决医保问题。

    三是解决好华侨农场职工危房改造工作。将华侨农场职工纳入我省保障房建设规划统筹解决,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华侨农场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是有计划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华侨农场职工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鼓励职工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引导失地农场职工参与融入到第三产业发展中。

(三)有序推进土地开发利用,保障华侨农场和职工土地权益。

在华侨农场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农场职工利益的合理分配和共享问题,要求各市县在开发农场土地时,将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留给华侨农场,用于解决农场发展和职工民生问题并积极探索建立保护农场和职工利益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被征用土地的农场职工的权益,安置好农场职工,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切实解决好农场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实现就业的问题。

(四)稳步推进华侨农场经营体制改革。

积极指导各市县根据农场实际情况,形成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机制的农场经济体制改革;要结合各农场实际,推行土地使用权和橡胶等长期作物为基本形式的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合理调整农场和职工的利益关系;鼓励华侨农场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保障承包户对土地的使用、收益等权利,规范有序地推进华侨农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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