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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3年02月20日

同志们:

前不久闭幕的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省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大的主要工作,就是要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省第四次党代会和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扎扎实实作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

人大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本届人大能否高质量地实现各项预定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我在第一次主任会议上讲过,三届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多数是刚从其他岗位转到人大工作的。从有利的方面说,同志们长期从事党委和政府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这些经历、经验,为做好人大工作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但也必须承认,不论你以前做过书记、市长,还是做过厅长、局长,到了人大以后,毕竟是个新兵。工作角色、位置发生了变化,这就有个调整位置和适应新角色的过程。既便是老常委,也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因此,无论新老常委,都要从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出发,切实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提高履职能力,关键是要加强学习。首先要认真学好党的十六大精神,学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辩证关系,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挥人大法定职能的辩证关系。党的领导是人大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都要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各级党委要把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转变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重要内容,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其次,人大常委会成员还要努力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一切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拓宽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文化素质,熟悉和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成为有较强履职能力的行家里手。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推动立法创新、提高立法质量

做好人大工作对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当承认,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环节之一,人大的工作目前还处在一个探索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推动立法创新,不断提高地方人大的立法质量和水平。比如,人大工作怎样才能更好地为海南的制度创新和扩大开放服务?怎样以立法创新来促进和保证海南的健康发展?怎样对权力运行实行更加有效的监督?怎样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更好地落实人大的各项职权?等等。这都需要我们结合海南的实际,充分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权力,积极进行探索和研究。古人言:小智治事,大智治人,睿智立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而要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立法创新又何其难也!立法创新作为一种创造性劳动,首先是艰苦的劳动。因此,无论是推动立法创新,还是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都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实践成果进行规律性总结,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为我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提供法律保证。总之一句话,在今后的立法实践中,我们要从端正指导思想和工作作风做起,务实求新,力戒空谈。

国家赋予我们的特别立法权,既是对海南经济特区发展的一种扶持,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种探索。如何充分有效地运用好特别立法权是本届人大的一件大事。前两届人大在这件事上做了不少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我们应当在认真总结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大胆试验,争取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总的来说,就是要以立法来推动海南的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推动海南开展依法治省的各项法制建设,推动海南的可持续发展,为在海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要把促进对外开放作为立法创新的重要目标,加速实现海南由政策性开放向创制性开放转变,由浅层次开放向深层次开放转变,以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对内对外开放,形成一个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发展环境,将我省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转化为生产力。要以立法创新推动行政和司法体制创新,提高行政、司法的效能与效率,把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加快保护私有财产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加强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立法,加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立法。总之,本届人大在有效运用特别立法权,保证和促进海南持续健康发展问题上,一定要有所作为。

三、进一步强化人大的监督工作

执法监督乏力,是当前我省法治建设中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严重影响我省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个问题十分关注。人大肩负着执法监督的重大职责,应当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人大监督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其基本目标是通过权力机关的监督,保证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为海南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为海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开展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光荣职权,我们应当不辱使命,积极大胆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强化监督工作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规范,既要从大的方面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又要对每一种具体监督手段的运用程序进行规范和完善;二是做实,就是监督工作不能停留在听汇报和走马观花式的检查上,而要更多地介入到监督执法权力运用的过程中去,深入了解掌握情况。除了运用一般的监督手段外,必要时,要大胆地运用质询、罢免、成立调查委员会进行专项调查等刚性手段。要切实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的监督,加强对司法工作和司法改革进程的监督,加强对经济工作,特别是财政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创新监督机制和监督手段,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善于发现问题,抓住本质,切中要害,从而使监督更加切实有效。

各位常委,今后五年,是海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三届人大常委会肩负着全省八百万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我们要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密切联系人民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真实反映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正确履行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决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动摇,只要我们扎实工作,不断开拓创新,我们就一定会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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