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旗帜,紧紧围绕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和党的十五大召开两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毫不放松地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握大局,再接再厉,同心同德,开拓前进”,紧密结合我省的实际,以立法推进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和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工作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上根本性转变”,力求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
(一)坚持立法推进改革,增创海南经济特区发展新优势。要从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更好地行使全国人大赋予海南省制定经济特区法规的权力,通过地方立法把改革成果巩固下来,用法规引导和规范改革。继续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立法工作责任制,在确保提高法规质量的基础上,加快立法速度。
(二)突出立法工作重点,努力完成本年度立法任务。把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规作为今年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年底以前完成任务。继续抓紧经济立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立法。加快民族区域自治立法,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立法,尽快制定我省的监督条例。第一季度要确定 1997年立法项目和清理修改地方性法规项目,召开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要根据立法项目工作进度、难易程度、涉及范围等不同情况,统筹安排,提前介入重点法规项目的调查研究、起草、直辖市工作,及时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三)拓宽起草法规渠道,提高寓言法规草案的质量和效率。起草法规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及教学科研单位的作用,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改进法规审议方式,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寓言法规的质量和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全面推行依法治理
(一)继续贯彻落实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依法治理。今年继续抓好依法治市(县),同时抓好省级单位建立执法责任制。依法治理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行业执法责任制抓条条落实,行政区域执法责任制抓块块落实,条块结合,形成网络。要加强对市县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二)认真抓好执法检查,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要抓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执法检查项目,同时抓好本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特别是有关深化改革、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如交通规费管理、医疗保险等,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督促的有关部门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代表评议、述职评议和人事任免工作。今年要在省直机关选定一至两个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进行评议。代表评议要着力抓好调查、评议和督促整改等几个环节,坚持监督、教育、支持、促进的工作方针,讲求评议实效。述职评议和人事任免工作要重点做好评议前的调查、任免前的审查和评议意见反馈、督促整改工作。本届内政府组成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没有述职评议的,原则上都应进行述职评议。
(四)加强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确保我省经济适度快速和相对平稳发展。要突出抓好两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及财政预算,审查工作要抓紧抓早,有关工委要提前介入,搞好初审;二是加强对计划和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密切与政府及其计划、财税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及时了解和掌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经济运行状况。加大对预算外资管理的监督力度。
(五)选择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对重大建设项目,常委会要听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选择几个重点建设项目,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将视察情况及时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馈,对存在的严重问题跟踪监督整改,对有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触犯刑律的行为,建议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六)加强个案监督,优化执法环境。个案监督要抓住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监督。一方面支持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另一方面坚决依法监督和纠正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申诉、控告、举报等信访案件,拓宽个案监督的渠道。
(七)制定监督条例,实现监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今年力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制定出台,同时,还要对执法检查、代表评议、述职评议、审查计划和预算、决定重大问题以及人事任免等作出必要的规定,使各项监督工作严格依法进行。
三、密切与代表和市县人大的联系,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
(一)建立和完善代表活动制度,密切同代表的联系。结合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选择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评议活动。年初,组织代表围绕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主题,开展视察活动;下半年,围绕“两个文明建设”的全局性问题,再组织一次代表视察活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要认真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向代表反馈。
(二)进一步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指导市县人大工作。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研讨会,广泛听取市县以及乡镇人大的意见,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工作经验。组织市县人大横向交流和学习考察。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指导重点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工作、依法治市(县)工作、民族地区立法工作、换届选举前期工作和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上。
四、结合形势和任务,强化调查研究
(一)明确调查研究的重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部门,要对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工委要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立法项目抓调研,围绕执法活动抓调研,围绕重大问题抓调研,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和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
(二)改进调查研究的方法。要选好课题,采取课题组攻关、相关部门配合、区域协作,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调查研究要与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代表评议等项工作结合起来,发挥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的作用。要继续办好《综合材料》、《人大内部通报》、《人大信息》,及时编发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和经验材料,拟于年终评出优秀调研成果。
五、广泛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
(一)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重点抓“三五”普法教育。把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推动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各级干部尤其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尤其执法、司法部门,要带头学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密切与宣传新闻单位的联系,多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报道质量。要加大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促使行政、司法工作人员转变观念,强化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三)继续办好《特区民主法制》期刊。进一步提高刊物质量,办出海南特色。以《特区民主法制》为主地,一是开展“特区人大代表风采征文”活动,拟于年终编辑出版《海南省人大代表风采录》一书;二是举办“市县人大工作专栏”,突出对市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宣传;三是办好“专题报道”栏目,对重大问题,特邀有关领导进行专题采访;四是编辑出版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画册专辑。
六、做好省、市、县人大换届选举的前期工作
(一)制订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对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早研究、早安排,抓好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同时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宪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依法保障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高换届选举的透明度和民主化程度。
(三)汇编和发行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现行法律法规;统计好人口、民族等种类数据,准确计算、分配代表名额;印制各种选票、证件、图表,制作必备的选举用具;搞好换届选举工作财政预算,保障必需的经费。常委会要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把换届选举的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七、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提高人大队伍整体素质
(一)理顺常委会设机构的工作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机构改革的部门职能调整,把内设机构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关系用制度确定下来,使各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工作任务具体。要从严要求,形成纪律严明、管理严格、协调一致的机关工作秩序,养成依法办事、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作风。
(二)巩固机关实行“绩效评估、竞争任岗、双向选择”的改革成果。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部门述职评议制度,把绩效评估同竞争任岗、职级晋升、奖励惩罚结合起来,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加强科学管理。
(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继续抓好人大干部培训。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五大文件,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理论及法律法规,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继续抓好办公自动化建设、电脑培训和全省市县、乡镇人大干部第二、第三期培训班,全面提高人大干部素质,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
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的联系、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间的友好往来活动,认真做好国外友好人士和团体的来访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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