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的背景及意义
燃气管理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现行条例)自2013年修订,至今已11年,对规范我省燃气经营和使用,保障燃气安全供应,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和民生大计,近年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多起燃气安全事故,2021年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023年宁夏银川市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多次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燃气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相继修订实施。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燃气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紧密衔接上位法,有必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强化燃气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燃气智慧化管理,全方位筑牢安全防线,不断提升我省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全平稳建设。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条例》修订紧紧围绕燃气安全管理,对上位法已作出规定的内容以及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作了删减,并对现行条例需要保留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同时结合本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增加细化规定,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厘清管理职责,完善管理制度。一是要求政府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建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和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燃气管理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二是明确燃气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三是建立燃气行业协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报刊等媒体共同参与的燃气安全制度。
(二)规范燃气发展规划与建设,加强应急保障。一是明确燃气发展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审批程序,统筹安排燃气设施的布局和用地,推进乡村燃气设施建设,对燃气设施工程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明确管道燃气已覆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小区应当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三是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推动气源企业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做好燃气的供应保障,按照燃气发展规划推动储气设施建设。
(三)规范燃气经营秩序,落实燃气经营安全责任。为规范燃气经营行为,提升燃气服务水平,一是规定燃气经营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同时明确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评估和退出机制。二是明确瓶装燃气经营规则。细化瓶装燃气经营者安全经营义务,要求瓶装燃气经营者直接向燃气用户配送瓶装燃气,加强对配送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三是明确燃气经营者安全供气的义务。要求燃气经营者供气前应当对用气环境进行安检,对燃气经营者不得供气的情形予以明确。同时对燃气经营者向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燃气用户供气的违法行为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规范入户安检。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为居民用户免费提供每年至少一次入户安检,为非居民用户免费提供每年至少两次入户安检;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在每次送气时免费提供入户安检。五是提升燃气服务质量和效率,要求燃气经营者优化燃气项目报装等办理流程,对燃气用户的服务请求,应当派人到现场提供服务;建立经营服务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服务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四)加强燃气使用管理,提升安全用气意识。一是推行燃气实名制购气制度,燃气经营者与燃气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气合同,压紧压实用气安全责任。二是要求燃气用户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气瓶、用气设备及配件。三是在上位法基础上细化燃气用户、相关单位和个人使用燃气的禁止性行为,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压实燃气使用安全责任。四是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各单位食堂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五)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加强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一是强化燃气设施保护,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明确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禁止性行为以及涉及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的具体要求。二是要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燃气安全联合监督和联合执法机制。三是规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流程,压实燃气经营者应急处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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