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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对省二届人大代表王万吉采取逮捕措施的决定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2001年08月28日

    根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的“提请许可逮捕人大代表书”(琼检审捕代[2001]1号)及有关材料,省二届人大代表王万吉利用自营的琼山市龙昆南路和乐海鲜第一家开设啤酒机赌场,被省公安厅和琼山市公安局于1999年9月27日查获。因王万吉涉嫌赌博犯罪,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提请许可逮捕人大代表书及有关材料,许可对王万吉采取逮捕措施,并报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确认。根据上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经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确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省人大代表王万吉采了逮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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