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至 30 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桂花、符兴、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 秘书长陈国舜及常委会委员共 48 人出席了会议。副主任符桂花、毕志强分别主持了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海南省邮政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 海口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 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林诗銮辞去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保存辞去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群杰辞去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和任免案。
会议还审议了《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草案)》、《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草案)》、《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海南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修正案(草案)》。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海波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林方略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徐庄作了关于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国舜作了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林方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省四届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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