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1日在海口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副主任李宪生、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林北川,秘书长屈建民及常委会委员共50人出席了会议。主任刘赐贵、副主任李宪生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暂时变通实施“五网”建设项目涉及部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以及任免案。
会议还审议了《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省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草案)》以及《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
会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国梁同志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国梁、王路同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光琼同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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