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之三)
作者 : 编辑 : 来源 :海南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29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之三)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三)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形象
队伍建设始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五年来,省高院组织全省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转变年、群众观点大讨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性党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着力在 能力 、作风、文化、廉政建设上下功夫,基本扭转了法院干警的办案理念,确保了法院队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共有98个集体、146人次受到省级以上机关表彰,其中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和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娜分别获得“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称号,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院长武雪丽当选为省政法系统唯一的十八大代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增编返编进人力度,在省委组织部的支持下,通过统一招考,全省法院共招录各类人员742名,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通过司法考试的高学历人才142名,从而优化了法官年龄和学历结构,有效缓解了法官断层和基层法院进人难的问题。全省法官平均年龄从2008年的44.5岁下降至2012年的40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省高院利用3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对全省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人民法庭庭长和高院中层领导干部的轮训,提升法院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全员大培训,通过举办专家法治讲座、召开示范庭、改判发回重审案例评析会、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岗位练兵、资深法官教法官等多种形式,着力增强广大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五年来,各级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46期,培训干警61998人次。特别是2010年以来每年都在博鳌举办高端法治讲座,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讲授权威的法学 理论 研究成果和审判实务,反响良好。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推行上下级法院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制度,并在5个人民法庭建立了年轻干部培训基地。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确立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健全三级法院的党组织设置,理顺了各级党组织关系。2008年完成了高院机关党委十二年来的第一次换届选举工作,并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支部、党小组建在庭上,落实行政领导同时担任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的“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兴调研之风,省高院课题组连续五年中标最高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连续两年中标省社科联课题,并顺利按期完成结项。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依托省高院成立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为契机,加强行政审判司法实务和前沿理论研究,积极推动成果转化。编撰出版了海南法院系统优秀案例选、优秀法律文书选、精品论文集等20余本审判集粹系列丛书。从2008年起每一年都及时编辑出版年鉴,结束了海南高院无年鉴的历史。基本完成了1991年—2010年审判志的撰写,已进入专家评审阶段。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以精品案例为主导,法院先进人物事迹为基础,深挖主题,广泛报道,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海南法治。全省法院发稿量比前五年增长了约16倍,其中中央媒体843条。特别是2012年和新华社海南分社共同创办的《海南法院手机报》,选取海南法院一周重点工作,每周六向全国、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领导及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等发送,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高院机关排查各类风险点568个。先后出台了廉政监督卡、廉政监察员、特邀监督员、离退休法官代理案件回避、法官任职回避、司法巡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基本建立起了自上而下的惩防管理体系。对10个中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有力促进了被巡查法院的工作。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五年来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干警54人,比上一个五年的109人下降了50.46%,其中省高院机关2011、2012年连续两年无人违纪。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人民法院工作根基
基层建设事关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五年来,全省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197876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66.81%。各级法院紧紧抓住中央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的机遇,争取党委、政府配套支持,加快“两庭”建设步伐,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6.74亿元,新建成法院12个、人民法庭4个;开工在建或批准立项新建、扩建的法院19个(含需要扩建的6个法院)、人民法庭25个。在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海南法官进修学院和高院审判大楼回购维修改造项目已分别于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共投入资金6476.23万元,基本完成了涵盖全省三级法院的视频会议系统、办公楼安防监控系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协同办公及电子印章系统、科技法庭等项目建设。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及时配置和更新车辆、电脑等办案装备,适应审判工作需要。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五年来共查缴携带刀具、农药等危险物品进法院、法庭的事件722起,有效保障了审判场所、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安全。按照六届省委“新官要理旧债”的要求,在省政府支持偿债资金690万元的条件下,化解了建省以来高院的历史债务1.2亿余元,待余下一笔300万元贷款本金债务化解后,将可实现了却历史债务的目标。
八、加强沟通联络,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五年来,省高院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司法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宪法意识,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主动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审判履职和队伍建设等情况,先后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和基层建设工作情况,并按照审议意见抓好落实整改。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五年来,全省法院共邀请代表、委员座谈5041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开庭、参加听证、参与调解和执行、参加案件评查等活动6140人次。建立了“分级分片、定向结对”的监督联络机制,及时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并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办理工作。共办结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批办转办和代表、委员关注案件600件,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1件,办结回复率97.2%,其中“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关注的94件案件已全部办结回复。
认真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五年来,全省法院审结检察院抗诉案件311件,依法改判或部分改判108件,占34.73%。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运转顺利。畅通沟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律协、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的建议;重视网络舆情,建立网络阅评员制度,及时回复群众网上投诉、建议及法律咨询。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凡是新闻媒体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问题,都逐个核实,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从单纯参与庭审扩展到参与听证、参与重大执行活动中。五年来,全省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由200人增加到751人,增长了2.76倍,参加陪审案件25301件,占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结案件总数的51.92%;其中2012年参加陪审案件6373件,同比增加14.42%。
(2013年1月29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