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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市基本菜田保护条例》的初审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5年08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农村工委对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海口市基本菜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原稿)》)进行了初审修改,形成了《海口市基本菜田保护条例(初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初审稿)》)。现将初审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初审修改过程

    为了做好初审修改工作,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国家的《土地法》、《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及省的《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应邀列席市人大财经工委讨论修改《条例》草案的会议,掌握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工委办公室的同志对《条例(原稿)》进行了初步的研究修改,提出《条例(初审讨论稿)》。然后,召开工委委员会议,进行逐条逐句的讨论修改,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条例(初审稿)》。

    在初审修改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条文内容的修改,我们都主动同市人大常委会及财经工委的同志交换意见,一起讨论研究,达成共识。

    二、初审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增写的条款。

    《条例(初审稿)》共增写了三条:

    1、“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本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城市人口对蔬菜的需求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菜田。本条例所称基本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的区域。”

    增写这条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本条例的保护对象“基本菜田”和“基本菜田保护区”的法定涵义。《条例》的条文多处出现这两个概念,不明确界定其涵义是不妥当的。

  2、“第七条   基本菜田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交通便利;(二)排灌方便;(三)土壤适合种植蔬菜;(四)附近无污染源;(五)稳产高产。”

  增写这条,对基本菜田建设提出一个较为原则的目标要求,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菜农在菜田建设方面都为实现这个目标要求而努力,也就是从质的方面对基本菜田实行保护,这是很有必要的。

  3、“第二十八条   非基本菜田保护区的零星菜田的保护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增写这条,就可以将未能划入保护区的零星菜田也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二)作了较大修改的条款。从内容上或结构上进行较大修改的条文有:

  1、以《条例(原稿)》第三条和第五条第二款的内容为基础,修改为《条例(初审稿)》的第三条(共三款)。第一款,规定政府领导的基本菜田保护责任制;第二款,规定基本菜田保护的主管部门;第三款,规定基本菜田保护的协管部门。同时,删去了原稿第三条中有关主管部门的四项职责,因为这些职责在其他相关的条文中已经体现,不必专门作规定。

   2、《条例(原稿)》第二条和第四条都是关于基本菜田保护区划定程序的规定,我们将这两条合并,并作了文字上的修改,使基本菜田保护区划定的依据、标准、程序以及对保护区进行绘图、登记、建档、立标等的规定更加明确(见《条例(原稿)》第四条)。后备菜田的划定和管理则另立一条(见《条例(原稿)》第五条)。

  3、《条例(原稿)》第七条是关于征用基本菜田保护区土地的规定。我们除了文字上作了适应修改外,内容上也作了调整:一是删去了“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可以征用基本菜田的规定,因为基本菜田保护区是根据城市规划划定的,也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二是将征用基本菜田“报市政府审批”改为“须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理由是对征用基本菜田应比征用别的土地的控制更加严格,才体现实行特殊保护的精神;三是增加了“征用面积在6.5公顷以上的,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使之与省的《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相一致(见《条例(初审稿)》第九条)。

  4、《条例(原稿)》第九条是关于征用基本菜田须缴纳新菜田开发基金的规定,原条文表述不当,因为征用土地是政府行为。是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的,不存在别的“经批准征用土地的单位。”而且,在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征地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垄断土地第一市场的情况下,新菜田建设基金就不应当硬性规定由用地单位缴纳。因此,我们对这条进行了修改,使之与省的《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相衔接。

  5、《条例(原稿)》第十七条共有五项,分别对五种不同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不同标准的处罚。对这条我们进行两方面的修改;一是将五项分立五条(见《条例(初审稿)》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二是罚款凡能按面积计算的都改为按面积计算。修改后,各项处罚规定更加具体明确,增强了可操作性,限制了执罚中的随意性。

  此外,我们对《条例(原稿)》还作了多处的文字修改,在这里不一一罗列。

  我们认为,制定、实施《海口市基本菜田保护条例》,对于稳定海口市的基本菜田面积,加强基本菜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蔬菜生产,满足菜篮子需求,都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本条例经过反复的讨论修改,已经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批准。

  以上报告及《海口市基本菜田保护条例(初审稿)》,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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