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是新世纪的起始之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对于促进和保障全省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考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和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将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同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有机统一起来,把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同贯彻实施“十五”计划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创特区法治优势作为人大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着力点,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更好地推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更好地体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把海南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经济特区作出新的贡献。
一、把依法治省推向全面实施、深入发展的新阶段
1 、今年依法治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更好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着眼于落实“十五”计划第一年的各项目标,在 2000 年依法治省工作全面启动的基础上,把依法治省推向全面实施和深入发展的新阶段。要把提高执法水平、优化经济环境、增创特区法治优势作为全年的首要任务和贯穿各方面工作的主题,在建设一个法制健全、高效廉洁、公平竞争、秩序良好的经济建设环境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以优化经济环境带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和市县、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以及执法监督向深入发展,促进各项改革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推动各项经济工作向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的方向加速转变,发挥法制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十五”计划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2 、加强常委会对依法治省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省人大常委会要把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与发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协调、指导、组织作用结合起来,更好地在依法治省中发挥主导作用。要以落实依法治省主要任务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对各执法单位贯彻落实依法治省任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在任命和评议领导干部中,把推进本单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决策的情况列为考查和评议的主要内容之一,落实主要领导人员在法制建设中的责任。
3 、组织开展“提高执法水平、优化经济环境”活动。依法治省办公室进行全省性的经济环境状况调查,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我省经济环境的意见和改进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优化经济环境的措施,向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报告。指导和督促各级政府及主要执法部门认真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影响和危害经济环境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提高执法水平的措施。对意见集中的单位和部门,要专门制定治理整顿方案,抓好组织协调和落实。要推动“一府两院”标本兼治,从解决“三乱”、办事效率低、服务不热情、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具体问题入手,开展执法队伍的教育和整顿,以改革的精神健全和落实各项依法行政制度和公正司法的规则。
4 、继续有重点地开展行业、基层、市县依法治理。旅游市场、教育秩序、市场秩序、物业管理秩序等专项治理工作,要在上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行业依法治理要突出医药市场整治这个重点,通过整治,切实扭转药品价格畸高现象和医疗服务中的趋利倾向,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各行业都要针对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行业依法治理。要在总结推广屯昌县和海口振东区依法治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和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并使之与基层民主建设、安全创建活动和“无毒社区”、“无毒市县”等活动有机结合。要在开展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市、县依法治理工作,扩大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社会效果。
二、以落实“十五”计划为重点搞好立法工作
5 、把加快经济发展作为立法工作的主题。要在立法工作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大海南改革开放、科技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立法力度,建立和健全以统一审议为基础的立法运行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为新世纪的地方立法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制定和落实本年度立法计划,重点通过立法促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体制创新、扩大开放和科技进步,从而推动我省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和全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6 、继续加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立法。热带高效农业和海洋开发的立法调研要提上议事日程,种子种苗、水产养殖、海域使用、天然林保护补偿等涉及产业发展的立法项目要抓紧调研并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列入上年立法项目计划的《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正案)》也要尽快提请审议。
7 、做好有关改革开放、民族区域自治的法规的修改工作。《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基础设施投资综合补偿条例》和养老、医疗保险条例等涉及改革开放的法规要抓紧修改。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正案的立法精神,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加快我省有关民族区域自治法规的修订工作。
8 、围绕开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立法。为适应我省中部地区开发建设的需要,开展立法调研,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促进中部地区快速健康发展。要在总结海口、三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就处置积压房地产问题进行立法调研。
9 、继续以立法促法治,围绕优化经济建设的行政环境和司法环境,完善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各项立法中,要在保障执法权力的同时,充分考虑对执法行为的约束、违法执法的监督和制裁。在立法中切实防止和纠正部门利益倾向。
10 、发挥法制委员会的作用,提高法规审查的质量。要逐步建立一整套工作制度规范法制委员会的运作,通过认真贯彻立法法,完善立法程序,确保其运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进而不断提高立法的质量,使法规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果
11 、更好地围绕全省工作的大局开展监督工作。常委会要密切结合优化经济环境、增创特区法治优势和产业优势、落实“十五”计划,通过切实有效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改革和扩大开放,加强廉政建设。要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其执法行为为重点监督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活动,推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12 、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要继续依照宪法、法律和《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更好地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多种手段开展监督工作。要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尤其要加强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监督。
13 、更广泛、深入地开展执法检查。有重点地选择企业投资者、经营者意见反映集中的部门,对其贯彻本部门职责所涉及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实施办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职业教育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更富实效的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生态省建设。对上述执法检查和上年开展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建议要跟踪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责成主管机关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常委会要及时听取省政府关于整改情况的报告。
14 、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我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开发、医药市场整治、禁毒等情况的专题报告。做好听取报告前后的调研和意见反馈及督促整改工作。
15 、开展重大违法案件跟踪监督。对社会影响很大、司法机关错而不纠的典型案件,要采取坚决手段,促使问题依法解决。
16 、继续完善人事任免与人事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提请任命的人员不仅要作任前了解、进行严格的任前法律知识测验,而且还要实行任前公示,让群众也参与监督。对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主要领导人的述职评议工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高述职评议对象的层次,不断探索述职评议的新途径,提高评议效果。
17 、加强信访工作,改善信访接待条件,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坚持并完善主任会议成员接访日制度,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并支持人民群众监督。
18 、召开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情况,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代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19 、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尊重代表意愿,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坚持和完善代表建言献策“直通快车”制度,持续扩大社会效益,使之与其他密切联系代表的形式相结合,成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渠道和手段。
20 、组织安排好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就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活动。重点对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开展“提高执法水平、优化经济环境”活动,落实“十五”计划的情况进行视察,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化这一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21 、多方密切各级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行人大代表向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述职的调研和试点活动,推广海口市在社区设立“代表活动室”的经验,计划首先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联系点推行并逐步在全省铺开。
22 、加强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向代表发送报刊资料,组织代表培训、召开代表工作研讨会、建立代表活动小组等方式提高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23 、进一步抓好常委会机关的政治、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要联系机关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针对“三讲”教育及“回头看”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将其落实到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去,落实到依法行使职权中去。要大兴学习之风,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学习经济理论,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丰富头脑,增长才干。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参加高等院校学习、培训。在《海南人大》上开辟《学习园地》,刊载学习辅导文章和人大工作者的学习体会文章。
24 、把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作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各项任务完成的共同要求,认真加以落实。发布年度调研参考课题。机关各部门都要结合常委会和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确定重点课题,落实人员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建立机关调研工作制度,评选和交流优秀调研成果,给予适当奖励。多方鼓励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我省实施“十五”计划和人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25 、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理顺内部工作关系,突出主要职责。做好机构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队伍的竞争和激励机制,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锻炼和交流,努力建设一支立场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踏实、勤政廉洁、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干部队伍。要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使机关的工作效率有新的提高。
26 、加强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常委会的办事机构要继续指导和协调各新闻单位加强对民主法制和人大工作的报道,发挥好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使宣传报道的内容更具现实针对性、典型性和感染力。《特区民主法制》改为《海南人大》月刊并公开发行后,要在刊物风格、内容和版式设计上进行认真筹划,建立健全刊物工作制度,提高办刊正规化水平,办出海南人大的特色,使之成为我省宣传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示人大工作成就的主要阵地。举办人大宣传报道骨干培训班,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宣传骨干和刊物作者队伍。
27 、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积极向有关方面就市、县、乡镇人大机构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失时机地加强市、县、乡镇人大建设。继续支持、帮助和指导市县人大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探讨和努力解决市县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开创市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28 、加强与外国议会、国内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交流。针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人大立法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我省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与外国议会的互访和其他形式的交往。当好东道主,开好中南六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广泛吸收和借鉴兄弟省区市人大工作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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