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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琼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联合视察的报告

作者 :编辑 :来源 :未知发布时间 :1997年01月24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过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驻琼的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联合组成两个视察组,于 1月3日至10日,进行了为期8天的视察活动。第一视察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信田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黄有钧任副组长,参加视察的代表13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3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青林参加了视察活动。视察组先后听取了省计划厅、财税厅、社会保障局和海口市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局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分别召开了计划、财税两厅中层干部座谈会,就计划、预算执行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广泛征询意见,还实地考察了海口美兰机场、海南汽车制造厂、海南锦轮丝厂和浸胶帘子布厂,主要了解1996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条例的执行情况和部分重点工程的建设情况。第二视察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越丰任组长,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葵光任副组长,参加视察的代表11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5人。视察组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基本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昌江县、儋州市关于18号强热带风暴袭击造成的损失以及抗灾救灾,灾后群众生活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到昌江县南罗镇新港村、海尾镇,儋州市的海头镇珠江村等重灾区了解灾后生产自救和群众生活的安排情况;听取了屯昌县精神文明建设和依法治理的情况汇报,并参观了南坤镇的中学、小学、坡寮村、村心村和南坤木薯淀粉厂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现将联合视察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关于海南省 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代表们认为, 1996年,全省人民共同努力,克服困难,经济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经济运行平稳,经济总量有所增长。主要体现在:

一是全省经济继续保持一定幅度回升。全年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完成 398亿元,增长6.2%,高于上年约2个百分点。

二是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冬季瓜菜、水果、畜产品的快速发展,对保持农业的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尿素、无纺布、聚酯切片、胶 2合板等新产品的产出弥补了原盐、铁矿、轮胎等传统工业产品的下降。

三是继续保持一定的投资规模。去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98亿元,与上年大体持平。大多数重点工种项目进展顺利。天然敢化肥厂、天然气管道、海南通讯系统工程、大广坝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项目基本建成投产。

四是物价涨幅进一步回落。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涨幅控制在 2.3%以内,低于全国涨幅6.2%的平均水平。

五是进出口保持稳定。去年在国家调整了进出口政策和经济特区政策的情况下,全省出口总值预计仍可完成 8.4亿美元,与上年持平;进口总值14.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

六是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全省共投入各项扶贫资金 1.5亿元,帮助12万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解决温饱。

但是去年我省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

1、经济增长低速运行。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实际完成364亿元,比上年增长4.6%;1996年预计完成398亿元,比1995年增长6.2%;去年有6项主要指标(即国内生产总值、粮食总产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国家银行年末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以及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均未达到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计划目标。

2、企业效益下滑、亏损面扩大,亏损额增加,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企业效益下降,又反过来增加信贷和财政困难。

3、部分新建成项目(如胶合板、冷轧薄板、聚酯切片等)由于市场价格变化、进口冲击、流动资金不足等原因,无法正常生产,难于产生效益。有的项目甚至尚未投产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的新包袱。如我省“八五”期间重点工程海口锦纶丝厂和浸胶帘子布厂,项目概算3.5亿元,实际总投资约12.4亿元,1994年8月建成。但试产没有成功,无法转入正常生产。该项目在设备引进和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欠银行贷款8.87亿元本金无法按期归还,且欠息挂帐逐年增加,风险极大。

4、生产和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制约我省经济发展。据统计,去年11月末,工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比上年下降2.6%。国家银行贷款增长低于经济增长,银行不良资产比重较大,效益下降。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代表们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要正确认识我省当前的经济形势。对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主客观原因,尤其要从主观方面查找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抓好经济工作。

2、要继续完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在完善公路、港口、机场、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同时,要着力于改善投资软环境。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实施宽松的经济政策,增强投资吸引力,吸引国内外的先进技术、设备、管理经验和人才。

3、要切实抓好重点项目的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事关经济发展的全局。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制订和落实项目岗位责任制,并做好协调、联络和跟踪服务工作,努力为投资者排忧解难。对新建重点项目要做好可行性科学论证工作。对新建重点项目(如海口锦纶丝厂和浸胶帘子布厂)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行专门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对有关违法、渎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要千方百计搞好国有工业企业。据统计,1995年我省国家投资企业共有1324户,其中大中型企业仅占总户数的15%,而这些企业国有资产却占资产总额的73.25%,大中型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支柱,因此,搞活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关键在于抓好大中型企业。要从我省实际出发,加快调整企业结构。要根据区域比较优势,确立我省工业支柱产业,“抓大放小”,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从整体上盘活我省国有经济。

此外,代表们还就加大生产性项目的投资比例、重新启动房地产市场、抓好农业基地建设、 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二、关于海南省 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96年我省经济增长低速运行,财政收入增长缓慢,收支矛盾突出。但由于我省财税部门坚决贯彻适度从紧的政策,努力增收节支,财税工作仍然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财政收入和支出较好地完成了 1996年度预算。去年全省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49773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7.4%,比上年增长6.5%;总支出完成4692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长8.9%。在全省财政总收入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0418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3.5%,比上年增长6.6%。

二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省级财政安排支农支出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并集中资金投入到促进农业发展的关键项目,如建设规模 3.3万亩的昌化江粮食自给工程、国家级的热带水产淡水种苗养殖基地、优良种猪、瓜菜种苗基地等。

三是多方筹措资金,支援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去年我省遭受第 12号和第18号强热带风暴袭击、损失严重。省财税厅多方筹措资金,省级财政拨出求灾资金1150万元,并争取国家财政部补贴3380万元,支持了全省救灾工作。

四是贯彻《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去年,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有关单位签定了 6家企业国有资产委托运营合同,完成了省航空公司1600万国家股授权管理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五是开展清理检查我省预算外资金工作,整顿财政工作秩序。经清查,我省预算外资金年末滚存结余 94370万元,违规收取资金金额3224万元,应缴未缴财政预算资金金额7848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金额24432万元,违规支用金额8141万元,将预算内转入预算外资金45万元,不使用规定票据金额3238万元。

六是加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 “各家开票,一家收款”的收费收支管理改革。省财税部门还建立了省建账监管中心,为解决帐外帐问题作了有益尝试。

代表们认为,财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增加收入的难度大。一是税源减少。税制改革后,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已在内地生产和经营环节缴纳增值税,税源发生转移,注销企业的户数明显增多。去年1月至9月,海口市注销企业数达3534户。二是新的财源增长占尚未建立,省内新建项目大部分没有投产,已投产的因享受税收优惠,近几年内不能提供较多的税收。

2、市县财政自给率低。全省市县欠发工资总额9096万元,其中民族自治县欠发工资总额4564万元。

3、经营性国有资产效益低下,国家投资没有得到有效增值运营。1996年度,全省1329户国家投资经营性企业,盈利的仅有361户,占27.16%。而资不抵债的企业488户,占总户数37%。

4、预算外资金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有效监督。一是收费没有使用财政统一收费票据,二是收费不专款专用,而是滥支乱用。如省人劳厅各处室的收费收入全部放在该厅财务帐外预算(按规定有的处室并无收费权限),该厅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列支购买10辆小汽车(其中96年购买3辆),形成账外资产。三是法院系统收取的案件诉讼费,自收自支。四是清缴入库工作阻力较大,一些单位以“钱已用光”为由,拒绝缴存财政专户。

为此,代表们建议:

1、要在发展财源上做文章,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继续保持我省轻税赋的宽松经济环境。要在发展热带农业、新兴工业、海岛旅游业的基础上开辟税源,决不可硬性加重企业的税负,更不能寅吃卯粮,提前征税。对新建重点工程项目,财税部门要积极扶持,促其顺利投资。

2、要把握大局,依法理财。面对严峻的财政形势,要进一步开源节流,全力以赴抓收入,依法征收,依法管理。要提倡勤俭办事和过紧日子,坚持量入为出、适度从紧的原则,控制支出总量,用好有限资金,确保支农、教育、扶贫等重点支出。

3、要把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面落实《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管理办法》。法院系统收取的诉讼费,应按规定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对类似省人劳厅这样一些严重违反规定的单位必须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必要时还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4、要认真贯彻《海南经济特区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总结我省国有资产转让、委托运营、授权管理等试点工作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运行机制。

代表们还就财税队伍的自身建设、周转金的使用、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三、关于全省的社会保障工作

在视察中,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我省各级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四个条例取得的成效。

1、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逐步增加。截至去年10月,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16542个,参保职工823002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1.9%和4.4%;参保的离退休人员24.1万,比去年同期增加6869人。全省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3247个,从业人员138628人。

2、统一调剂使用保险经费,受益单位和个人逐步增加,初步体现了社会保障的良好社会效益。如去年全省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中,受益单位1845个,占参保单位的11.2%;受益的离退休人员13.5万人,占参保离退休人员的56%。

3、实行医疗保险改革后,国家的负担有所减轻。据统计,1995年1至6月公费医疗费支出1324万;医疗保险条例实施后,1995年7到12月,财政拨付医疗保险费980万元。1996年全省拨付医疗保险费1927万元。

与此同时,代表们也指出了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养老保险金征缴率低,入不敷出的情况日趋严重。全省参保职工按规定应缴养老金 82565万元,全年实际征收51173万元,占应缴金额的61%,由此造成社会保险机构养老金入不敷出的市县14个。去年海口市欠缴养老保险金的企业569家,这些欠款企业离退休人员7092人,全部按足额领取养老金,仅此一项,全市共垫付2100万元。

二是医疗保险覆盖面小。目前,医疗保险改革仅在省直单位、海口市、洋浦等地和海钢实施,与条例规定的要求相距甚远。

三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在一些方面明显不合国家规定,未能得到及时纠正。如地方建设借用 3900万元,抵押借款730万元,购买土地及股票751万元,经商办企业占用基金1562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代表们建议;

1、要加大宣传海南经济特区从业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四个条例的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征收保险基金,提高基金社会化统筹程度,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2、要依法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精打细算,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同时,财政、审计等部六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对挪用保险基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追究。

3、社会保障部门、参保单位及金融、医疗等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为参保人员搞好服务。

4、要妥善处理医疗保险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省政府办公厅[1996]127号文转发省社会保障局《善于完善我省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几点意见》,其中涉及到对条例有关条文的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办理。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合理原则,建议对离休人员医疗费实行单列,实报实销,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贴。

四、关于儋州、昌江抗灾救灾,生产自救的情况

1996年9月,18呈强热带风暴袭击我省,儋州、昌江遭受百年未遇的洪灾,给两市县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惨重的损失。在重灾面前,两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率领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进行生产自救,并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生活。代表们在视察中对此普遍表示满意。与此同时,代表们认为儋州、昌江的灾后生产自救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昌江县已着手筹资准备修复南罗镇新港村被珠碧江洪水冲断的防浪堤,以解决67户人家居住在“孤岛”(被洪水冲断孤悬在海中的一段防浪堤)上的问题。按此方案,估算需投资约1000万元。但此方案是否科学可行,尚未经论证。

2、目前灾区群众生活安排水平还委低,一些困难的群众领取500元的救济款只够购置一些生产资料,破损的房屋还无法修复。部分灾民过春节、度春荒仍有困难。

3、儋州、昌江受灾渔民的生产自救问题亟待解决。儋州估计需造船98艘,贷款2000多万元,昌江需要的贷款更多。可目前贷款未有着落。

4、儋州市的珠碧江、排浦等9座大桥因资金缺口大,尚未修复。据测算需资金842万元,而省交通运输厅拨给儋州市抢修道路、桥梁的资金仅有9万元。这些桥梁如不完全修复,雨季一到,将面临再次被冲垮的危险。

5、儋州市马王岭林场水土流失严重,流沙逾埋良田近千亩,由于归属问题,至今未得到治理,严重影响儋州市的农业生产。

鉴于以上问题,代表们建议;

1、省政府应组织专家认真总结18号强热带风暴造成灾害的教训,科学地分析受灾原因,对我省受灾环境重新认识,切实做好森林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改善我省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以科学的理论指导抗灾救灾、防灾减灾工作,以求把自然灾害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2、儋州市、昌江县政府要继续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近期要对灾区群众过好春节、度过荒的口粮等情况摸底,确保灾区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3、建议省政府尽快敦促水利、林业、水产、交通、测绘、民政、财税、计划、金融等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会同当地政府对灾区道路、桥梁、水利设施修复和受灾渔民生产自救等问题调查研究,切实帮助解决;对新港村防堤的重建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尽快付诸实施,善始善终搞好救灾工作。

五、关于屯昌县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几年来,屯昌县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代表们认为,该县的精神阐明建设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1、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精神文明建设由虚变实、由软变硬、虚功实做、软功硬做,有力促进了全县干部作风的转变。1993年,县委就作出了《善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成立了领导小组,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工作计划、任务层层分解,实行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内容。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每人每年都抓1-2个文明村的建设。县文明办、各乡镇每年都着重抓1-3个文明村的建设。每年召开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奖励先进,批评落后。近几年,已对3名抓精神文明建设不力的局级干部予以免职或者降级。最近,县组织大批工作队下农村抓精神文明建设和奔小康工作,广大干部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扎扎实实地工作、表现了较高的思想觉悟,党的艰苦奋斗传统、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等到发扬。

2、依法治县,提高公民法制意识,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如过去计划生育工作要调用大量人力、物力,收效却很差。通过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走上法制轨道。现在,县不派工作队也可以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3、通过抓活动、抓载体,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几年来,屯昌县在广大农村开展了“文明示范村”、 “文明示范户”等活动,105个村委会建立了一批文化室,坚持不懈地帮助农民学科学、学技术、学文化、学法律,许多村镇还制定了乡规民约,自己教育自己。该县还发动村民平整道路,圈养禽畜,家家户户建设三级无害化厕所,大大促进了农民观念的更新,农村面貌的改变。

4、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屯昌县原为国家级的贫困县。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屯昌县1996年人均国民收入达1698元,已实现脱贫。人的素质提高,讲文明,讲礼貌,遵纪守法,社会稳定。

为推进我省精神文明建设,代表们提出了如下建议:

1、应当加大投入,改善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硬环境。尽快完成省彩电中心工程建设,要把省级综合性大型体育场、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等精神文明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议事日程上来,列入省“九五”计划,落实资金,争取早日建成。

2、普法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省目前没有普法教育的专门办事机构,这对开展“三五”普法教育工作极为不利。建议省委、省政府设立专门的普法教育办事机构,组织开展普法教育。

3、屯昌县为我省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对大部分经济不发达的市、县广大农村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建议省委、省政府组织有关人员,总结屯昌县依法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宣传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以此推动我省精神文明建设。

4、屯昌县是刚脱贫的县,省里不仅要扶其上马,还要送一程。原来给屯昌县的扶贫政策,建议继续执行一段时间,以利于屯昌县建设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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