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旅游新业态发展 助推海南国际旅游消
费中心建设的建议
建议者:曾永丽 所属代表团:保亭
一、基本情况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持续深入,文旅融合不断加快,旅游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产业边界持续拓展,低空飞行、旅居车房车帐篷营地等旅游新场景、新业态不断涌现,旅游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自2016年起,海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与水平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若干支持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快旅居车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低空旅游、自驾车、房车、旅居车营等旅游新业态发展,深入推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全省累计接待游客426.86万人次,同比增长181.5%,较2019年增长2.8%;实现旅游总收入64.88亿元,同比增长256.2%,较2019年增长24%。
二、存在问题
(一)建设用地供给不足且审批难,导致旅游新业态发展受限。如,因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用地严重不足,制约了呀诺达景区自驾车房车帐篷营地,槟榔谷景区谷仓民宿群,神玉岛景区生态停车场、苗文化博物馆等旅游新业态发展。
(二)新业态政策未确定牵头部门,未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如,《关于进一步加快旅居车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未确定旅居车新业态的牵头部门,省相关厅局或市县也未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不少帐篷营地新业态投资者就办理新业态备案问题,反复咨询资规、旅文、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部门,相关部门因缺少依据难以进行备案或审批。
三、意见建议
建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借鉴江浙、桂林等地经验,推行旅游新业态发展用地政策制度创新,出台《支持旅游新业态发展的用地政策(试行)》,在中部生态核心保育区试点有限放开,对不破坏生态(破坏林木生长)、不硬化路面、不占用林地的帐篷营地、星空民宿、树屋餐厅、星光夜市、乡村道路、亭、台、栈道、旅游厕所、步道、索道缆车、旅游空轨等新业态实行承诺备案制,切实保障新业态用地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