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国家公园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简化
问题的建议
建议者:王惠仙 所属代表团:保亭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第十七条规定,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建设项目在纳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2-2030)》的条件下办理项目准入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需向海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依法审批。
二、存在问题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涉及项目建设准入、项目审批由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以及各分局审批,虽然有海易办辅助企业或群众办理建设项目准入审批,但部分事项仍需现场办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和各分局办公地点距离市县较远,企业和群众前往办理业务较为不方便,路途耗时长。
三、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在涉及国家公园的9个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开设国家公园服务窗口,由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结合实际,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项目审批等相关办事业务委托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代理,并指导、培训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人员办理相关业务。二是建议完善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社区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增加联席会议次数,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按事情轻重缓急及时召开会议。